我婆婆今年五月初過世了,一月初進醫院手術後就一直待在醫院,將近半年的時間,她的大女兒只探望她兩次,二女兒三次,三女兒一次也沒有,也就是說她的女兒平均一個月探望她不到一次,我會這麼清楚是因為我幾乎天天都去探望她。每天去都要餵她吃飯和檢查尿布,她七十多公斤,幫她換尿布像背沙包跑百米,重的我腰酸背痛,又臭的我想吐,她肝硬化要喝鍍化液所以一直拉肚子,我一邊換尿布她會一邊拉,這五個月她的親生兒子沒幫她換過任何尿布。
我周一到周五要上班,晚上要去照顧她,晚餐是十點吃,要到凌晨一兩點才能睡,周六日不能休息要當看護,我先生不想幫他母親清大小便所以答應洗衣服帶小孩(結婚七八年第一次洗衣服)給你兩千塊當作是銀貨兩訖。
因為很累所以他沒時間作怪,只是婆婆過世才兩個月,他就抱著電腦往外跑,我不用腦袋也知道他老毛病又犯了。說一句他會回家就毫無罪惡感的往外跑,婆婆住院時他說妳辛苦了,現在他大概忘的精光了。
有幫小孩付學費就算盡到父親的責任了?有回家睡覺就算盡丈夫的責任?那何必要有一夫一妻的婚姻?請菲傭每個月要三萬多,老婆一毛也不用給,所以的動產不動產他都占據在自己名下,不認為該給老婆兒子一點活命的本錢。
老天給他年收入八九十萬的公務員工作,卻是這樣對待自己的妻小,我以為他經歷母親的病逝會學會珍惜家人,看來我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