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不知幾點睡,想來約是兩點前,若無鬧鐘來催逼,將醒未醒前,總又是嘆氣又是呻吟地哀聲連連。醒來渾身發疼,隔著窗簾看著外頭天色,想說應該不太晚,可能是九點、十點鐘,繼續呻吟,豈料一覺醒來看看時間已是十二點十五,好睡好睡,十二平均律上冊並未影響到我。 右手拇指似乎無事,僅餘一個紅點,幸哉。又不是個孩子,以後不要這麼貪玩了。
今日讀到一段,其中談論到多個主題,我覺得他圈的真是說得太對了,故摘錄當中的一句,為"我們皆習慣於相信最後這項(即記憶),卻沒有獲得其可信賴度的任何保證",換個我的白話說法,即記憶並未給我們任何保證來保障其可信度。 所以啦,這玩意兒會經由時間與經驗而模糊甚至改變,是不準確的,它偶爾也會騙人,但倘若留下文字,就完全沒有上述疑慮。那些愛講"我記得什麼什麼"、"記得很清楚"的人,可又與他人記憶相去甚遠者信誓旦旦的說法,是非常好笑的,這些人的所謂記憶完全不可信賴。 方才不慎打破了個杯子,我手持握柄,居然還能將其摔落在地,這代表我根本就不想要它了吧 標題當然是昨天的事啦,今天,還沒開始呢 ZZZZzzz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