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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好友們請幫我家加油
作者: 甜心寶寶 日期: 2012.07.09  天氣:  心情:
好友之子冠因三總之謎
1.病人自行開車至急診室,因為腎臟痛,要求打止痛針,可是在三總,最後卻被判定瀕臨死亡,甚或與家屬商量器捐事宜。
2.此病人在三總急診室並非初診,在2011年5/6 月,病人也常到三總急診室要求做相同處置,曾有數次急診值班醫師要求病人與家屬電話商談研究是否適宜給予打止痛針,病人姐姐曾數次與急診醫師電話交談了解相關事宜,在這種情形之下病人數度進出三總急診,並未發生類似此次事件。
3.我有幾點質疑,
a)此次病人自行入院,情況類似以往,值班醫師是否有做全盤的history taking以及有否把病人過去病歷,尤其是急診病歷,詳加了解,更者,病人意識清楚,值班醫師口頭問診是否詳加詢問病人來院之前有否服用任何藥物。
b)我們假設病人並未據實回答自行所服藥物,醫師是否有從病人行為舉止與講話血壓心跳總總判斷此病人是否適合施打任何針劑。
c)施打途中病人自行要求上廁所,醫師或護理人員是否有注意到此病人有任何異樣,是否適合自行如廁。
d)病人在何時昏厥,此點疑雲重重,院方並不知情,一說在廁所站立不穩由警衛班長發現而扶回急診病床,有一說是止痛針打到一半也是由警衛班長發現病人不省人事,諸如此類,病人不省人事竟然都由非醫護人員在第一時間察覺,荒謬至極,可見即草菅人命一般。
e)院方推說病人在如廁時自行服用助眠藥物,stinox, 而由此把不省人事推究於病人身上,此點有待公論:病人入院屬於弱勢尋求協助猶如幼子,院方如同父母,竟然讓一個入院尋求打止痛針的病人失去呼吸心跳倒在/躺在那裡無人發現,此總急診室在自由民主的台北於戰場何異,難道三總是個軍方醫院,真的就該這樣對待民眾嗎,還是他們就是如此面對軍人的?
f)病人走到這個階段請問護理人員是在病人失去呼吸心跳多久才開始急救的?病人在被施救之前,請問院方能夠確切地說出他有多少時間是屬於腦部缺氧狀態因而導致病人今日的結果。
g)病人家屬事後與院方接觸,急診醫師與呼吸ICU醫師眾說紛紜,呼吸ICU醫師表示不敢清楚說明到底病人在急診室,在急救黃金時段延誤多少時間,而急診室醫師也說不清病人究竟是在何時昏厥,又在發現多久之後才加以施救,試問,任何一個病人進入急診室,若無家人陪伴,院方難道不該隨時都有醫護人員在一旁注意任何生命跡象呼吸心跳種種反應嗎?如果院方在2011年11月18號那天有任何醫護人員盡到在一旁觀察生命跡象的責任,病人絕對不會走到今天如此地步。
4.總之,急診室如果把責任推到病人身上認為
1)病人是因為去廁所自行服藥而至昏厥,此點理論不宜成立,因為假如
他真的有服藥的話,哪種藥物會使他立刻產生這種效應,冠因受傷所有的藥物都是健保醫院所開立的。
2)如果推說他的昏厥是因為之前服用藥物,那麼院方幫病人打IV之前以及其過程中,難道不應monitor病人之vital sign嗎?
5.所以院方應該負起責任:一個病人自行開車走進醫院結果變成今天如此下場。
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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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7-31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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