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這幾天晚上我親愛的姐妹老愛拉我去無人的校園跟一群男生在那吃宵夜。 昨晚我買了包滷味(他們說想吃)在那等的時候,有個男生說我的鞋子他一定穿的下, 於是乎,我就把我纖纖玉掌(腳掌)從鞋子裡面拔出來,丟一隻鞋子給他穿, 沒想到他還真的穿的下去,可見他的腳有多…「大」! 他並不是很溫柔的穿,而是硬塞,我有點心疼我的新鞋子 他的腳底板幾乎是拱起來的,我的鞋子也幾乎快被他的腳撐爆了, 趕緊喊停! 花花:欸!鞋子脫下來還我! 對方:唉唷,再讓我穿一下嘛~看我穿起來多美啊~(他把腳抬起來給我看) 花花:最好是,我的鞋子好可憐,還我啦! 對方:不要勒~(鬼臉) 花花:你死定了!(#) 接著我們便在大馬路上玩起你追我跑的遊戲,我一腳穿著一隻跟穿在他腳上同一款的鞋子,一腳穿著他大的過分的拖鞋 跑了老半天,我發覺腳長真的跑的比較快。(廢話!他平常走一步就是我的兩步了) 最後終於,他玩累了,肯把鞋子還我了。 我們過去拿滷味的時候,老闆看了看我,還有在旁邊嘻皮笑臉的他幾眼 老闆(操著一口台灣國語腔):你們兩個感情真好欸,情侶齁? 當下一陣晴天霹靂,我狠狠的抬起我的腳往他的腳上一踩,終於他的臉不再是他那該死的痞子般的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