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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永遠。。
作者: ☆冰糖霜★ 日期: 2007.11.20  天氣:  心情:
昨夜上班時,又收到你的短訊。。
開頭就是。。你會永遠愛我
我笑了。卻只是皮笑肉不笑的感覺。。
真的沒辦法感動的由心笑出來。。
該說厭煩嗎?還是厭惡呢!也不是。。也許只是淡淡的無奈

很多情人們在相愛時,常常會告訴對方。。
永遠愛你(妳)
不然就是分手了,又為了讓對方知道,自已還愛著對方
就又會告訴對方。。。。永遠等你(妳)

永遠到底有多遠呢!時間會有多長呢!
有像一輩子那麼長嗎?還是還要過久的時間呢!
有沒有像“梁山伯與祝英台“七世夫妻那麼久呢!
說真的,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多久。。

反正你的簡訊,我不再回,看完了。。就刪
你想傳就傳吧!早和你說過。。不聽我也沒辦法!
該說的也說了,不該說的也說一大堆了。。
聽不聽的下去。。我也不想再爭論。。
因為那都和我無關。。這樣的我會不會不太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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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11-22 00:07
他, 45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23 06:39]:

阿達喔。。。

憋死你啦!!!!哈哈哈

 
時間:2007-11-20 21:46
他, 45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20 22:13]:

給我忍住。。。而忍緊一點

否則改天真的遇上了
我會。。嘿嘿。。。揍你滿地找不到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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