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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可愛的小天使要愛他,不要傷害他
作者: 于小青 日期: 2009.04.21  天氣:  心情:
前天看到一則新聞   親生父親把十個月大的小孩放在滾水之中
就因為父母吵架    他在生氣時  就把小孩丟在滾燙的水裏
小孩何其無辜    他是個生命    不是一個物品
你不高興    就拿他出氣
現在還是有許多人   有不正常的觀念
認為小孩是他的物品之一
既然他成為我的小孩   他必須要聽從我的命令
或者我心情如果不高興   他就必須挨一陣毒打
誰叫他要成為我的小孩 
我覺得換個方式想    請問你如果是那個小孩
你的感覺是如何
有些人則是說    因為我的父母也是如此對我
我只是有樣學樣 
以前的知識水平不好    許多人   根本不懂得許多的事
但是現在的人  至少都國中畢業
應該懂得人權   
如果你們不喜歡小孩    就不要生
既然要生      就該疼他愛他
像現在有許多特殊的小朋友      如自閉症,唐寶寶,遲緩兒...等等
許多父母         不但不會因為如此       而放棄他們
反而更加努力的帶他們
不要因為他們小        就不尊重他們     打他們
否則     萬一如果造成不可抺滅的傷害
後悔都來不及了
每個小孩都是可愛的小天使      既然有緣成為你的小孩
就要好好的愛他們      付出你所有的愛
他們長大之後    也會照顧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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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5-20 13:23
她, 45歲,彰化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6-06 20:44]:

謝謝
我會的

 
時間:2009-04-23 17:06
他, 46歲,基隆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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