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班,半路上發生車禍,被一輛計程車回轉撞到,四肢受傷,應該是肌肉拉傷和小擦傷,車子右邊也擦掉一層漆,手機LCD螢幕破裂,一開始計程車司機還不賠,後來在後面一輛貨車司機叫我報警,叫警察來因對方他車子回轉責任比較大,一定會賠,不然就告他,後來管區警察來作記號,把車停到路邊等交通警察,管區一直跟計程車講直接賠一賠,不然我再到醫院檢查,可以再告他傷害,我可以要求他民事賠償,過了一回他的二個同事也來了,看了一下一個也叫他賠一賠,不然跟法院會很浪費時間,而且可能賠更多,另一個還一直問事發經過等等,交通警察來後量了一下現場,再問我車子倒向那一方向,我說倒向左方,另一同事聽了就叫他賠一賠就好了,應該倒向左方就是計程車撞到我機車右方,加上他是回轉車,我是直行車,最後他才要賠,先到手機店問了一下,因要送廠檢修無法報價,所以計程車司機要我自己到別家修再拿發票跟他收錢,再到機車店問要修理的價錢,要1800元,明天才會有材料,我跟機車店講錢要找計程車司機拿,我明天下班再來修,後來回家就先到手機店修螢幕,要1600元,修好後再打手機跟計程車司機講,他說要星期四才有空把錢給我,再問他那機車的修理費怎麼處理,他說我先去修,錢老板再跟他拿,希望今天下班能如他所說。
回到洗好澡,坐下休息,才知四肢酸痛,回想起事情經過,本來人像會飛出去,後來好像有一股力量把我按下,真是有燒香有保庇。
不過大家都說人沒怎麼樣就好了,不要想太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