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寫了篇『鏡子』引起某位淑女不滿,辯論數回合,不相上下,乾脆拿出來公開理性討論,集思廣益,有理者戒之勉之,理虧者慎之改之,內容不涉個人恩怨,也不揭人隱私,純為可受公評之事,此心無垢皎如明月,天人可共鑒也! 某淑女: 供應現貨,本就是你情我願;談不上買賣,莫非有槍桿脅迫乎? 作者回覆 [2011-04-03 19:59]: 買賣不成仁義在,姑娘漫天要價,別人在挑三撿四,翻來覆去的檢視下就地還錢,不是生意難道是吃飽了撐著?不用槍桿脅迫,價高者得,也許姑娘行情不壞,弄了個好價錢,到時記得分我老人家一杯羹,先謝謝了! 某淑女: 婚姻雖不很神聖,但總歸是個紀律。超車人無數,只需自律。閣下您物化女性,頗有輕視之意。價錢自在人定 好與壞如人飲水。 作者回覆 [2011-04-05 15:13]: 待價而沽,是某些女性物化了自己,別人稍加評論,就一頂不尊重女性的大帽子壓下,愛情無價既是『價錢自在人定』那與市場賣豬肉的就是一樣,上肉一斤若干,只剩骨頭一斤多少,婚姻不是用來講紀律的,也許妳的婚姻是一個口令一個動作,夜不歸營大板五十禁閉三天,姑娘留言有點矛盾百出又想歸咎於人,女人不必講理的功夫,發揮到淋漓盡致,我老人家實在有點佩服!歡迎來函再辯! 某淑女: 男與女,千古以來紛爭不斷。感情是抽象的,現實是實際的。男女對於表相都有追求慾,這是不爭的事實。婚姻若沒紀律幹嘛要證書?野外苟合與獸類何異‧我不知矛盾何在?閣下你矮化女性對兩性的抉擇權;認為歲月催人老,應有自知,阿貓阿狗胡亂配之;孰不知男性也是如此,若不是有經濟壯膽糟老頭一個。人人均等,只是感情有時配了情緒,月下花前生米熟飯。哈哈女人追求和男人追求何事?已有許多專家著書立說不勝枚舉在此不贅述。 作者回覆 [2011-04-06 21:08]: 好啊!既然姑娘洋洋灑灑寫了一大篇,不如玩大一點,這裏篇幅有點小家子氣,趕明兒我到日記上寫篇永恆的戰爭-男與女,再來論戰吧! 男女之爭,自亙古以來,各具千秋,互有勝負,時至今日的現代女性,各個飽讀書詩,十八般武藝樣樣皆能,甚至早已凌駕男性之上,在各行業中佔據樞紐地位,當今臭男人口中雖然大聲嚷嚷卻難免心虛,也許『女人是弱者』這句話,只是大男人走夜路時吹吹口哨,用來壯膽而已也未可知! 某淑女認為感情是抽象的,現實是實際的。聽來大約沒錯,但不談感情只要證書到手,老娘落籍生根,便把令來行,不但定出紀律要那倒霉的男人嚴格凜尊,更將一具沉重的經濟壓力枷鎖,一骨腦全套在他頭上,也未免太不人道,舊時代的女人講究三從四德,絕不可犯了七出之條,經過多少歲月,無數的悲劇不斷重演之下才稍有改進,從來沒人告知,曾幾何時生為男性已經變成這麼難混,我老人家並沒有矮化女性對兩性的抉擇權,只是基於善意的提醒,妳在選人,人家也在挑妳,一個半老的女性軀體,沒幾年好仗恃,以色事人者色衰愛竭而已! 至於野外苟合與獸類何異?可能這位淑女有點跟不上時代了!辦那檔事講究的是情境氣氛,只要兩人相愛,不需證書,人來人往的大馬路上當然比較不好,但在野外見四下無人,他們想要卿卿我我哼哼唧唧一番,效法野戰部隊,滾得滿身塵土,說不定別有異樣滋味,妳既知月下花前一時情熱會難免生米熟飯。總不能因他們動作與場所不按正規,就說人家是獸類吧! 號稱首富的那人,也是有經濟壯膽糟老頭一個,一紙婚前契約羨煞了多少女紅妝,妬煞了多少單身漢,人人都想有為者亦若是,但也得秤秤自己斤兩,年輕不如人先下殺三碼,美貌不如人再少收兩碼,財力不如那老傢伙的更是連價都沒有能力開,總歸一句,先生、歐吉桑、姑娘、姑奶奶、小姐們,甚麼人玩甚麼鳥是上天註定,有好姻緣切莫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