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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貴在共同感受
作者: ★膝關節★ 日期: 2013.05.13  天氣:  心情:
貴在共同感受

經營感情和婚姻的玄妙之處,就在於如何讓兩個獨立的個體,
擁有各自的空間,卻能因為共同分享的經驗,將兩人相繫、讓兩人相惜。


咖啡廣告中一句「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的標語,
不但傳誦多年,成為廣告界的經典之作,同時也變成社會流行語。
共同分享美好的滋味,是生命中難能可貴的經驗。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幸福。
分享的雙方,必須要有相同的慧心,
才能體驗出內心感受,共鳴出意在言外的真情滋味。


當我年紀還很小的時候,由於家境不是很寬裕,除非逢年過節,不是每天都有機會吃大魚大肉。
父母雖不是嚴格管教子女,我們手足間倒也懂得互愛互讓。
有一個尋常日子的傍晚,餐桌上竟意外出現一條魚,
還沒正式上桌吃飯,我們姊弟間就開始研究如何瓜分那條魚,才能教全家人吃得盡興。


不解世事的我,好奇地問大姊:「如果一家人每個人都愛吃魚,真是很麻煩,要分來分去,而且大家都吃得不多。
最好是有人喜歡吃魚、不愛吃肉,有人不吃魚、只吃肉。」
大姊年齡稍長,比較懂事,
她立刻發表更高明的見解:「才不咧!喜歡吃魚的人聚在一起,共同品嚐一條魚的滋味,彼此分享美食的感受,人生才有意義。
如果,只喜歡吃魚不吃肉的人,和只喜歡吃肉不吃魚的人,生活在同一屋簷下,一定會很痛苦。
他們各吃各的,卻無法共同體驗對方內心的感受,十分寂寞。」


那年,我大概只有小學三年級左右,大姊的年紀恐怕也只剛上國中,
童言童語的我們,講了一段沒痛沒癢的對話,
卻讓我在一、二十年以後的生命經驗中,一一印證了其中的道理。
再三玩味,便覺得人生中「分享」的經驗,實在美好。
無論青菜蘿蔔、或吃魚吃肉,最可貴的其實是共同的感受。


經歷共同的感動,婚姻才能經營長久。
一個微雨的清晨,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突然打電話給我。
電話彼端的他,
情緒有點低沉:「我決定向我太太提出離婚的要求。」
在離婚率偏高的現代,聽到這種消息,我的反應並不是很詫異。
意外的倒是他告訴我的理由。
「你知道嗎?結婚這十幾年來,我幾乎沒有和我太太有過什麼共同的感動了。
我們不曾一起閱讀過一本書,談過其中任何一個有趣的章節。
我們甚至很少一起看電影,更別提看完電影之後,
曾經就其中某一個場景、某一個片段,交換過什麼感動的心得。」他感慨萬千地說。


聽到這裡,我能深刻體會他的悲哀。或許,這也是所有婚姻很典型的問題,
從一開始的熱烈,不知不覺走到疲乏的地步。
一朝醒來,當初最親密的枕邊人,因為日漸減少共鳴而變得面目可憎。
最珍貴的歲月,因為逐漸缺乏了分享感動而變得乏善可陳。


經營感情和婚姻的玄妙之處,就在於如何讓兩個獨立的個體,擁有各自的空間,
卻能因為共同分享的經驗,將兩人相繫、讓兩人相惜。

在平凡中,體會趣味。在尋常間,流露真情。

說穿了,這個道理和經營友誼並沒有太大不同。

一對知己、一雙伴侶,在本質上其實是很相近的。
除了深愛對方以外,還愛上其他共同的愛好。

我曾經在報上看過一則消息,報導台灣一對夫婦,他們原本經營一家中小型企業,非常成功。
他們因為同時愛上旅行,於是在業務穩定之後,把公司全部交給員工經營,
夫妻倆從此千山萬水、夫唱婦隨。

伴侶間能夠培養共同的興趣,
以愛情擴展生命的版圖,不再把生活的焦點全部集中於對方,
而一起將關注放在彼此都覺得有趣的事物上,真是莫大的幸福。


有一對情侶決定要結婚了,他們跋山涉水、不遠千里去拜訪一位先知,向他請教長相廝守的秘訣。
先知以慈藹的眼光看看他們,卻說了一句表面上聽來無情、實際上卻富饒深意的話。
他說:
「你們不要只是愛著對方,

還要共同愛上別的東西。」

別的東西?
別的東西究竟是什麼,絕對因人而異。
可能是共同的孩子、一項有趣的戶外活動、或是一種令人著迷的嗜好。
而最能持久、最不乏味的東西,
其實就是生命的本身。
一起熱愛生活,
擁有充沛的能量,
分享心靈的喜悅,
將是恆久維繫感情於不墜的最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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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5-13 22:57
他, 63歲,桃園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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