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就不在做朋友!!!
我們分手吧,分手之後,我們還是朋友,對嗎?」這是有心人對你講的話,除了要表現他們的大將風度之外,他們更渴望能新歡舊愛,共聚一堂.
原本相愛的戀人,面對分手,或有不得已的原因,或有不得告人的理由.而分手之後仍要做一對朋友,豈不是把過去的一切又帶回自己的生活中?何苦呢?當然,我也不贊成分手之後,變成了敵人、仇家,互相中傷對方,恨不得把對方至於死地.看到以前的戀人,生活比你幸福,你會不會嫉妒?當以前的戀人,興奮的帶著新戀人做介紹時,即便你裝做滿不在乎,但心裡的滋味.....
你又何苦自己找黃蓮來嚼呢?如果以前的戀人生活的不幸福,你的舊情加上同情心,一定會想很多......畢竟,你們以前是相愛的戀人,你們也曾經擁有過美好的愛情生活,面對以前的戀人失意迷茫,你會伸出援助之手嗎?你會不會又落進那感情的漩渦呢?
最後,大家都有了新的一半,你繼續和以前的舊愛做朋友,新情人心裡會怎麼想,藕斷絲連?新歡肯定心中不滿,更可怕得是,在猜疑與辯解中,生成幾何關係來.當然,也有一些成功的,但是聽起來,總是有絲絲的尷尬.未曾刻骨銘心,分手後做朋友又談何容易?看著自己以前的戀人,與別人親親我我、歡天喜地,你肯定會有......
何必自己做戲給自己和他們看呢?已經分手了,為什麼還要刻意的去維護一種近似超越友誼的關係呢?不如把它封在心裡,懷念,或者扔掉它,迎接新的一段生活.
分手了,何必再要做朋友?否則,何言分手?我的感想:既然分開了,就不應該在彼此的生活中出現了。
我能做到的,就是讓她的世界裡沒有我,不給她添任何麻煩。所以我消失,不再聯繫,就算QQ上和她聊都覺得扭。我記得有個帖子說分手後還能做好朋友的,那說明他們彼此沒有付出真愛----有些道理。
徹底的不聯繫,不見面。就算見面打招呼都是由心情決定。就算我和她再見面我都不想打招呼,我想,我會微笑。不是我沒有風度,而是見面真的不知道說什麼。不做朋友,不是我小氣,也不是我不敢面對現實,自欺欺人。而只是我自私。覺得這樣自己會輕鬆些。在這裡我要認真、清醒的告訴她:「你過得開心也好,不開心也罷,請不要來我的傷口上撒鹽,特別是在我的傷痛從未復原的時候,當你不能夠再擁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忘記...統統都忘記...」
因為愛過,所以成不了仇人;因為傷害過,所以做不成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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