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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七年耶!
作者: TOO 日期: 2012.04.10  天氣:  心情:
追一個人花了七年,在這速食的年代,誰會想用七年去追一個人,又不是在拍..那些年 我們一起追的女孩..XD

前幾天聽聞公司某位同事就是那一位花七年的人,我震驚了,甚麼?七年啊!

我只聽過七年之癢,沒聽過現在還有人會用七年去追一個人,我只能說他太強了,耐心一百,愛意無限

雖然大家都建議他放棄了吧!俗話說烈女怕纏郎,但並不是每個人都吃這套的,女人喜歡被追求的感覺

但不喜歡被騷擾的感覺,若是無緣何必強求,不如一切隨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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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要我花七年的時間追求一個人,那是絕對不可能的事,但我曾經花三年追求一個人

那種追求方式不是纏住對方、騷擾對方,而是某些時間下表現出該有的誠意

因為我知道無止盡的追求對方,只會讓人感到厭煩,越來越疏離,心越來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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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5-12 17:08
她, 42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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