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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阿勒..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完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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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0.0看看就好
作者: ◣嘿U〃迦樂◥ 日期: 2007.09.07  天氣:  心情:
問題一:

如果你家附近有一家餐廳﹐東西又貴又難吃﹐桌上還爬著蟑螂﹐
你會因為他很近很方便﹐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光臨嗎?

回答:你一定會說﹐誰那么花錢買罪受?

可是同樣的情況換個場合﹐自己或許就做類似的事。

不少男女都曾經抱怨過他們的情人或配偶品性不端﹐三心二意﹐
不負責任。明知在一起沒
什麼好的結果﹐怨恨已經比愛還多﹐
但卻“不知道為什麼”還是要和他攪和下去﹐分不了手。

說穿了﹐只是為了不甘﹐為了習慣﹐這不也和光臨餐廳一樣?


結語:做人﹐為什麼要過於執著?!


問題二:

如果你不小心丟掉100塊錢﹐知道它好像丟在某個你走過的地方﹐
你會花200塊錢的車費去把那100塊找回來嗎?

可是﹐相似的事情卻在人生中不斷發生。
做錯了一件事﹐明知自己有問題﹐卻也不肯認錯﹐

反而花加倍的時間來找藉口﹐讓別人對自己的印象大打折扣。
被人罵了一句話﹐卻花了無數時間難過﹐道理相同。
為一件事情發火﹐不惜損人不利已﹐不惜血本﹐不惜時間﹐
只為報複?
失去一個人的感情﹐明知一切已無法挽回﹐卻還那麼傷心﹐
而且一傷心就是好幾年﹐還要借酒澆愁﹐形銷骨立。
其實這樣一點用也沒有﹐只是損失更多。

結語:做人﹐幹嗎為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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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9-08 18:54
她, 31歲,亞洲其他,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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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9-07 21:25
她, 0歲,亞洲其他,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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