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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他的MSN刪除了,不是說有什麼舊愛新恨,情慾糾葛,只是,就不想再看到了。 很多人都說,男女朋友分手了就不應該再聯絡,怎麼說,過去都已經過去,有什麼好再藕斷絲連,也不替現任男女朋友著想。 可是我覺得,這樣想真的很無情、也很沒禮貌。
仔細想想,如果妳曾論及婚嫁的男友,在分手後,以後只會在公眾場合見到你假笑, MSN叫他不回,他忘記妳生日,妳委任他什麼事情他都說好然後忘記,找你的時候只是要問某家你們曾經去過餐館的電話,這樣算有情有義嗎? 永恆只有一個,但對於曾經渴望攜手共創未來的人,是否一定要這麼無情。
我不覺得,忘記前女友,或著是當妳的面把對方資料刪除的人,有什麼棒,因為某天分手,他也會這樣對妳,而人們總是有分開的時候,如果真能夠這樣忘得一乾二淨,那怕某天離婚了他也把妳跟小孩丟光。 我知道我這樣很偏激,但我不免覺得男人這樣很勢利、無情。 我不想看到曾經愛過的男人這樣,我就把他刪除了。 不過說來可笑,我也曾經這樣對過我的前男友。 一時好奇跟他聯絡,然後嫌煩不想回話,或許那男人現在也把我刪除,但他同樣是被我這樣無情的甩掉。 也許這是我的現世報,但我想要說的是,如果你是無情的人,那麼分手時就不要說什麼漂亮好聽話。什麼一輩子的家人,永遠好好照顧彼此。
許志安敢在電視螢幕前說鄭秀文如同他的家人,甚至笑稱對方可以改名為許秀文,我就相信他在他失意時一定會鼓勵她、陪她。 可是,你對大家說我像是你的家人,四年的感情彷彿永遠,而今,不過就是敷衍假笑,而在你年輕的女友說不想看到我時,你也帥氣地就把我的MSN刪除,直到某天分手,再悄悄把我加入,在朋友的婚禮看到我,講得滿口蜜,好想什麼都是為我好,在大家面前讚美我,讓許多人說你是我的最棒男朋友,可是私底下,連個正常的噓寒問暖也沒有,無論多大的事,不過就三句就結束。
前女友,不是糟糕的備胎、不是麻煩、不是路人甲。 有時候我們會難忘舊情,會記得你曾經對我的好,會記得你曾經說不想永遠忘記我,一輩子愛著我,只是會有不同的愛。 但如果不能做到,為何要說這樣的話?
幾年下來,每個人都有不同際遇,我們也談了不同的戀愛,但最傷人的,卻是曾經號稱使上最好男友的你,卻比其他男人更加無情。
所以,我把你刪除了。 我不想看見自己的前男友這麼冷漠,雖然你的冷漠對你的現任女友而言,是種愛跟貼心。 可是,人生不是只有現在而已,我覺得你糟蹋了你的過去,我懷疑你怎麼對待你的未來。 http://fashion.msn.com.tw/View947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