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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大大方方去告白
作者: 日期: 2013.01.31  天氣:  心情:
當我們堅持將幸福快樂繫於伴侶的改變時

將會發現自己要求的改變也愈來愈多

--Carlson, Richard



大大方方去告白
文 / 凌茜

一直覺得,最好的告白方式應該就是不必說出口,男女之間若是互相有意,
只要交流一個眼神就能看得出來,既然妳知道他對妳有意思,他也明白妳對他有好感,
那就有太多機會能跳過「可以跟我交往嗎?」這個步驟直接在一起。

女生可以暗示男生的方法很多,比方說過馬路時不小心碰到他的手啊
(不太笨的男人應該就會順便牽下去)、
喝咖啡時假裝拿糖卻不經意貼近他的臉頰
(讓他聞到妳好好聞的洗髮精味道)、
碰面時細心準備他喜歡的吃食
(當然一定要說自己只不過是順路去買的)
在陽光下讓他看見妳最美的微笑..,總之就是設法放電,把他電得昏頭轉向,
男人除非實在對妳沒意思或是有戀愛恐懼症,否則都已經這麼明顯了,
男人沒有不進一步行動的理由。

不過我也曾經遇過那種真的很不主動的男人,明明跟妳之間就已經曖昧到極點,
曖昧到周遭同事朋友都早就把你們當成公開的一對,卻遲遲不作明確表示。
一邊對妳體貼呵護,好像妳是他的心頭寶、一邊卻又雲淡風輕,
連休三天假都沒打通電話過來,將人的一顆心吊在半空中晃來晃去的,這種感覺實在令人討厭。

遇上這種人,年輕時的我還會因為臉皮薄,加上篤信好女孩應該被動一點,
才不會讓男人覺太輕易到手反而不珍惜,因此總將寶貴的青春浪費在等待上,
眼睜睜的看那男的搖擺不定,白白造成自己痛苦。

年過二十五之後,我開始覺得青春寶貴,畢竟生命中除了愛情以外,
還有太多面向需要經營,與其癡癡等一個不確定要不要跟你在一起的人前來告白,
倒不如自己主動出擊,起碼死也死個明白。

因此只要曖昧了一段時間後對方還是沒表示,
我就會單刀直入,問對方想不想跟我在一起,然後直接告訴對方我這人大致的優缺點為何,
要他不必急著答覆,先回家仔細考慮個幾天再給答案;
並且我還會很豪氣的告訴對方:
不必顧慮什麼,即使他不接受,我保證跟他之間友誼不變,畢竟買賣不成,仁義仍在,
如果那個男人這樣還是無法給出個定論,那麼這種性格扭捏的男人,不喜歡也罷。

到目前為止,所遇到的幾名男性大多都頗接受這套光明磊落的告白法,
即使不成功,倒也不會覺得妳輕挑。當然前提是自己真的能做到拿得起也放得下,
如果人家覺得做朋友比較好,那就大大方方的回歸到朋友的身份,
自己雖然不免失望,但也能從此放下一樁心事。

這方法不見得適合每個人的個性,不過對我自己來說,除非當下刻意想要享受曖昧的滋味,
否則與其等到頭髮都白了還沒有個結論,還不如早早確認答案為好。

生命有限、光陰可貴,大好青春還不告白,那要等到幾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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