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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感情債
作者: 神仙姊姊 日期: 2011.09.06  天氣:  心情:
接到一位曾在朋友聚餐場合碰過兩次面的女子打來電話,
問我有關一位男性朋友近況。
回想聚會時這一派精明的女子和那朋友人前的如膠似漆,
對照電話中這一問,看來,是分手沒連絡了…… [:(]

我與那男性朋友不算熟,只因兩人有共同的朋友而偶然交集,
且那男子總愛在社交場合拱我拿名片給人,也違我個性,
所以,對他印象並不好。而現在,我的一張名片果然帶來煩惱! [:~]

女子說,男子用他的名字辦手機門號,分手了,帳單還是持續寄她家。
又說,男人之前買智慧手機是她付的錢,但她現在打電話去、他都不接……
我聽著,有點傻眼! [:(]

四十幾歲的女人,跟我這小她幾歲又不熟的女人講這些,
還要我幫她找人、轉告討債,不是有點可笑嗎?
感情好時,你的錢我的錢傻傻分不清,
一旦分手,就連當初心甘情願給的也變成債來要?
說是商場女強人,怎會這麼想不開? [:E]

我問:門號既然是你的名字,你可以把它停掉啊!
她回:綁合約了。
我心想:綁約就補違約金,沒那麼難吧?
至於那兩萬塊的手機費,雖然不致如一杯咖啡那麼輕省,
但,就當認識一個人的代價,停損得早,還可以說〝少賠就是賺〞咧! [b-(]

男人是自己找的,與他人何干?
比起向不熟悉的人嚷嚷感情債,我還寧可吞苦水保面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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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9-06 11:45
他, 53歲,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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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06 09:48
他, 59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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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06 09:30
他, 59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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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06 09:09
他, 50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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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06 08:43
他, 58歲,新北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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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06 02:56
他, 53歲,新北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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