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不是不知其企業的結構性痛處,九○年代末期,執行長出井伸之每到美國,必定造訪他口中唯一的創意天才——蘋果與Pixar執行長賈布斯,以請益趨勢之秘,甚且他還數度動心起念「買下」蘋果(後因新力董事會反對而作罷)。當年新力股票市值一度高達蘋果的六倍,如今兩者已趨近於一致(三六七億美金vs.二八二億美金),一筆絕地的買賣破局不說,到頭來新力終究還是得被迫引進一位「文化局外人」,來引觸一種革命式的改革。新力的挫敗、蘋果的崛起,在在都告訴我們:科技業的「製造時代」已經過去,「發現式創新」(innovation via discovery)對多數人愈來愈難,但對有些人卻愈來愈容易。沒有放血的變革,二十世紀的巨人,是多麼難抓得住二十一世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