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起床,頭很痛,
大概是昨天哭過的後遺症,
我已經很久沒有這樣哭了,
竟然是為了工作!唉...
起因是一個疑似充滿怨靈的變更案,
除了顧問公司很糟糕之外,很多該事顧問公司要作的事,
因為時限關係,只好由出錢的甲方的小小承辦幫忙做出來,
辦理公展程序時,因為一個颱風假,
展延了說明會時間,所以辦理第2次公告程序,
好不容易案子公展結束,要準備提市都委會審議,
再準備提會資料,請報社提供登報相關資訊時,
揭發了這件悲慘的事情.....
法律強制規定公展日期及說明會時間地點要登報3天,
依照慣例我們會在公告時,同時請報社刊登,
第1次,剛好碰到其他科也有案子登報,所以報社沒有處理到本案,
隔一週,意外發現了,於是再請報社幫忙刊登,還打電話確認此事,
第2次,又碰上本科其他案子登報,所以報社"又"沒有處理到本案,
然後遇颱風展期,辦理第2次公告,
這次報社終於有刊登到本案,也因為這次公告與報紙刊登,
意外地讓本案完成公展法定程序,不需撤案與補辦程序,
但整個過程竟然讓我哭了,這一點讓我非常沮喪!
第1時間點,想到有可能重辦公展,重辦說明會,
就讓我非常害怕,因為當地居民的怨念~我是見識過的,
如果重辦公展,勢必會藉此發揮,大作文章一番,我想我是承受不住的~
隱約有個聲音在我心中響起:到底是誰帶賽?!
這算是本處創設以來,不,該說是本市都計史上
辦理公展程序最坎坷的一次!
而此案,才揭開序幕而已......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