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學在20世紀末,面臨了一個新的轉折。即使生物學家與保育學家仍舊搶著命名與計算物種,分類學的研究經費與學術上的影響力,卻逐步下降。加拿大分子生物多樣性研究所所長、演化生物學家赫伯特(Paul D. N. Hebert)說:「在熱帶地區長期工作,我已經面臨了多數生物學家感受到的挫折:對生活周遭的生命系統一無所知。」為了避開繁瑣不便的分類工作,赫伯特在2003年提出了一個新的鑑識系統:利用粒線體基因的片段來標示物種。這些所謂的「DNA條碼」(DNA bar code),馬上贏得了大眾的喜愛。也許有一天,研究人員只要帶著像影集「星艦奇航」中的掌上型解碼器,在野外就能進行簡單的DNA檢測。這想法出現後,分類學家大多非難於這種抄捷徑的方式,聲稱這將會破壞為了維持命名的精密與正確,而特意發展出的複雜分類系統。
赫伯特的想法,主要是利用細胞色素c氧化I(cytochrome c oxidase I, COI)基因序列的片段,他聲稱這段DNA序列在每個物種中都不同。赫伯特和同事在去年證明了這個準則:DNA條碼已經能正確預測出許多不同的鳥類和蝴蝶。這些不同的物種,過去都區分不出來。今年2月在倫敦舉行的「生命條碼聯合會議」宣示,他們在未來五年內,將會把所有的鳥類、魚類及哥斯大黎加的開花植物,都貼上「條碼」。而這個踏腳石顯示他們未來有更偉大的目標:發展一種適用於所有生物的基因標籤,並將地球所有的生物編目。(地球上的生物,目前只有1/10的物種是正式認識清楚的)。
英國國立自然史博物館的昆蟲學家惠勒(Quentin D. Wheeler)警告,DNA條碼就像所有的事物一樣,「可以用來揚善,也可以用來做惡」。倘若能有正式的描述以及分類,一個標準化的物種標示方式,的確令人興奮。對惠勒及其他批評者而言,真正阻礙分類學進步的危險,來自於條碼專家更具野心的理想:反過來利用COI條碼,創造出臨時的新種定義。
反對者爭論問題的癥結,在於這個條碼方式太簡化了。美國夏威夷大學瑪諾亞校區的昆蟲學家魯賓諾夫(Daniel Rubinoff)指出:「自然卻是混亂的。」目前定義物種的方式如此多樣,就是因為沒有人知道物種起源的必要條件,而分類學中真正的科學,包含了分析上百個特徵以辨別物種。這也就是為什麼只用DNA條碼來鑑別物種,會如魯賓諾夫所說的:「有如回到黑暗時代。」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生物學家密史勒(Brent D. Mishler)也贊同。他認為,把DNA條碼拿來鑑識物種,不但剛愎自用,還破壞了分類學的精密結構。分類學是在演化的背景下,靠著大量的形態學、生態學及遺傳的資料,以建構物種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