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被同事載著在路上趴趴造,
剛轉進新光三越中山店跟麥當勞旁邊小路,
看見前方一台貨車有點跑出來,
我們是直行而且車速也不快,
同事還稍微有閃一下,
剎那間聽到有人叫了一聲,
說時遲那時快,
我人已經翻轉倒地....
倒地後,
腦海才閃過"靠~被撞了"
不曉得貨車司機是沒看照後鏡還是怎麼樣,
我們經過時他車就突然左轉衝出來,
一整個我跟同事就被撞滑行到旁邊店家前,
站定後就發現,
腳上的皮鞋已經報廢了,
兩腳都有裂開的狀態,
當下還沒留意到有沒傷勢,
只想到三千多塊的鞋子掛掉又得花錢買鞋了 [:|]
第一個月薪水都還沒到手說...
馬上叫同事通知警方跟主管過來,
肇事司機是個年輕人,
對方一直拜託我們別報警,
可是我知道遇到這種事不管怎樣就是先請警察來量現場,
避免後續問題更麻煩,
雖然覺得對方有一點可憐,
可是也沒辦法,
我們兩個都受傷,
同事一手一腳還好都只是擦傷吧,
我是右腳膝蓋到腳背三處擦傷,
不過後來越來越感覺到痛,
心裡就知道這下子明天腳應該會腫的很嚴重,
最慘的是還得買新鞋,
第一次買新鞋卻沒有開心的感覺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