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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之九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說‧謊 (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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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妳‧之十
作者: 左右手♥ 日期: 2009.10.29  天氣:  心情:






愛情

讓兩個陌生人 成為一對情侶







愛情

讓一對情侶 變成兩個陌生人

















如果能忘記愛情

        除非 沒嚐過它的滋味




如何能不望愛情

        除非 還被它傷的不夠





















食髓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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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之九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說‧謊 (補)
 
住戶回應
 
時間:2009-11-11 11:05
他, 38歲,台北市,出版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1-11 22:38]:

只能說

你有天份:P!

 
時間:2009-11-01 20:07
他, 39歲,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1-01 20:27]:

都是念舊控:P

 
時間:2009-10-30 15:54
他, 37歲,新北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0-30 16:11]:




在下


佩服佩服~

 
時間:2009-10-30 13:37
他, 37歲,新北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0-30 14:21]:

很會查嘛~

 
時間:2009-10-30 12:45
他, 39歲,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0-30 12:49]:

在一起 大多總會看見相處的 悲傷爭吵
分開後 才會回頭看到當初的 甜蜜美好

所以 真的要好好珍惜:)



嘗試過後 才後悔
總比 什麼都沒做 而後悔來的好 [:#]

 
時間:2009-10-30 10:57
他, 39歲,新北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0-30 11:08]:

可以正推


卻不能反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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