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II:當夫妻是要學才會的!家庭是要用心營造才有成的!
要跳出前述代代相承的婚姻模式,首先要覺悟到:戀愛的激情是註定無法持久的,換對象只是重複過去所有「興衰起落」的模式而已。但是,如果有正確而合乎人性時然的期望與對待,戀愛的激情有機會通過兩人共同的努力,被轉化為澹然卻更能持久的「恩情」。其次要徹底體認到:夫妻吵架,有許多問題出在整個社會既有體制設計上的不合理,以及整個社會流行的謬誤成見,而不見得是「遇人不淑」。要覺悟到「換個結婚對象說不定還更糟」,才會痛下決心來面對婚姻中的各種問題,經歷各種繁複的挫折去尋求彼此最佳的互動模式。
徹底放棄用「義務」或「理所當然」的態度去要求對方,責備對方。重新回到「沒有一件事是理所當然的」的原點,回到「準同居關係」和「合夥人」的立足點上去,彼此解除對方所有的婚姻「義務」,然後我們才會重新看到對方為我們所做的一切。
Part III:四個四分之一
絕大部分新婚夫妻在婚後一年左右會遭遇到極為嚴重的衝突,甚至於對婚姻感到絕望,以為再也救不起來。這個時候往往不自覺的就會想到:「因為誤會而結合,因為認識而分開。」很糟糕的是,身邊聽他們抱怨的朋友也經常糊裡糊塗地就下結論:「他們實在結婚得太快了,還沒有足夠時間真正地了解對方。」
Part IV:一些提醒
假如太太不太喜歡陪先生回家,先生必須要能體諒。婆媳之間不由自主地會有一些緊張,不是善意就能解決的。如果你太太不喜歡回你家,把你家人請到你們小倆口的家,妳的太太壓力會比較小,婆媳相處起來也會比較愉快。不要野心太大,夫妻情感都搞不好,還一時一刻地馬上要搞一個「情感融洽」的大家庭。想想看,妳對她爸爸真的可以做到「情同父子」嗎?如果你做不到,為什麼她就做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