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喜歡一個人,是一種感覺。
不喜歡一個人,卻是事實。
事實容易解釋,感覺卻難以言喻。
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我們覺得一見如故,很想靠近他, 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很想擁抱他。
以後,無論快樂或哀愁,生老病死 , 我們也會一起去互相扶持。
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 因為我們開始挑剔。
任何一個人,只要你去挑剔,一定找得出缺點。 越去挑剔,缺點越多,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
原因就是:不需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