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
前幾天開著公司的貨車,時速60KM,竟然還發生車禍,"ps:這輩子第一次開車撞到人,嚴格來說是被撞",
對方明顯是酒駕,急的說他沒事,叫我快走,他沒關係,
我還是很好心的留一張名片,說明若有問題,還是可以通知我處理,
只是公司部份道是對我的處理方式不滿意,
第一應該請警察到場處理,因為車險理賠要有證明,第二對方事後可能會無理取鬧,應該當場和解,第三既然是對方的錯,應該向對方索賠;
想一想也對,我的處理確實是太仁慈了,因為機車酒駕罰款是15000起跳,
只是對方看起來不是很寬裕的樣子,算了得饒人處且饒人,道是自己遇到這無妄之災,運氣背了些,
最近要萬事小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