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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曾經擁有
作者: heart~~ 日期: 2011.07.09  天氣:  心情:
有人問:“你喜歡天長地久,還是曾經擁有?”



問這一類問題,已經太落伍,實在沒心機回答,愛情怎能這樣分界?



也許,每一個人在另一個人的生命裡,都有一種作用。作用完了,功德圓滿,也就分手。他只是她生命裡的一個過客、一塊跳板,卻影響了她一輩子,這算是曾經擁有,還是天長地久?



她在他最失意的時候出現,他本來已經放棄一切,因為遇上她,他變得積極進取。不再自憐。他從幽谷裡走出來,變成一個光芒四射的人。然後,因為許多原因,她要離開了,她知道,她在他生命裡的作用已經完了,即使她走了,他也不會倒下來。所謂緣盡,也就是她在他生命裡扮演的角色是時候消失了。



她本來是一個很簡單的女人,以為愛情就是人生的全部,整天憧憬著跟自己心愛的男人結婚、生孩子,過著幸福的生活,直到遇上他,她才知道自己可以不平凡。愛情原來不是人生的全部,她不再憧憬結婚和生孩子,她對幸福的生活有了新的見解。一天,他要離開她了,雖然傷感,但是他留給她的養份,將會滋潤她一輩子。



不要再問天長地久還是曾經擁有?凡是美好的東西總是以不同形式地久天長,功德圓滿。當天分手的時候,你很傷心,今天回首,你才醒覺,他離開,因為他的作用已經完了。人生何處無離別?最重要是你們各自在對方的生命裡起過一些什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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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7-10 20:55
他, 47歲,桃園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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