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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民主法治的前提: 水準與素養
作者: wayne 日期: 2018.03.14  天氣:  心情:
(1)
無知的官民懂得自由民主法治嗎?
一肚子壞水的官民有資格談自由民主法治嗎?

太多牛鬼蛇神的國家 沒有條件與資格要求施行民主與法治
他所需要的是一位 benevolent dictator: 類似李光耀式的 清廉有能力與遠瞻的 鐵腕治國獨裁者

劣民爛官與重犯 該徹的徹 該關的關 該鞭刑的鞭刑 該槍斃的槍斃
烏煙髒氣 牛鬼蛇神 一掃而空
國家大治

台灣目前就是如此

(2)
https://tw.news.yahoo.com/%E5%93%A1%E8%AD%A6%E6%80%92-%E5%86%8D%E9%81%87%E9%99%B3%E6%8A%97-%E6%B6%88%E6%A5%B5%E6%B1%82%E8%87%AA%E4%BF%9D-215006347.html

警政署對高院就太陽花學運的被告黃國昌等人仍判無罪,表達無奈,只強調支持當時依法執勤的警察同仁。諷刺的是,時任現場指揮官的北市警局副局長方仰寧,因為太陽花事件被反控殺人未遂,目前還在跑法院,他強調警察依法執勤不會因單一事件而改變。不過,基層官警群情激憤,痛批判決就是告訴他們「面對陳抗違法,消極不作為就好了。」

在太陽花學運期間負責現場指揮的方仰寧說,警察職責在維護機關安全,機關包括駐地人員物品裝備以及裡面事件的安全。當時民眾以非正常的方式,進入立法院占據議場,警察必須依法蒐證處理,這是警察職責。對太陽花學運成員所表達的言論及主張,他沒有任何意見。

方仰寧當時被學運人士控告重傷害、殺人未遂,至今仍未了結,先前地院判駁回,當事人又上訴高院,高院再發回地院審理,來來回回纏訟至今,當抗爭者都判無罪了,他還要繼續跑法院,最近一次出庭是在今年1月,4月間還要出庭,他只能坦然面對,謹慎處理。

警政署指出,太陽花學運期間占領立法院議場等行為,當初北市警局係依據現場群眾行為、蒐證畫面及相關調查事實依法移送,對於高院的無罪判決,警政署無奈,但表達支持當時依法執法的警察同仁。

警政署重申,警察尊重民眾表達意見的自由與權利,呼籲民眾應和平、理性表達意見與訴求;若聚眾陳抗有違法暴力或妨害公務行為,仍將嚴正執法,維護公眾利益。

對於此項判決,北市高階警官大都不以為然,但因市警局一早就下令統一口徑,表示尊重司法判決結果,所以都低調表示不便公開回應。員警私下說,現在陳抗這麼多,反正就多用阻材防範,避免近身衝突,免得傷身又惹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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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03-14 14:37
她, 93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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