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很多戀人或伴侶對愛情最終的期待。面對愛情,談到生死,幸福往往在一念之間。 有位輕熟女,她記得剛滿30那年生日,經歷過幾段令她感到「痛不欲生」的感情,自認對戀愛已經不抱期待。她努力於工作及理財,以預立遺囑的語氣跟家人交代,這一生該看的、該吃的、該玩的,都已心滿意足,就算哪天遭遇不測,也不必為她傷懷。 她還特別強調,這個想法並非悲觀,而是豁達。講得再明白一點,她從來沒有尋短的念頭,但若人生只能走到這裡,無法多活一天,也沒有遺憾。
幾年後,她在網路上很意外地碰到真命天子,兩人契合的程度,只能用「天與良緣」來形容。才認識一個月,見過兩次面,彼此的感覺同樣都是「我認定,就是你了!」來不及跟親友分享這件顯然會令他們感到不可思議的喜訊,便很快地私訂終身。 以最幸福的姿勢,窩在他的懷裡。她感慨萬千地說:「愛,令人貪生怕死!」他愛憐地用吻封住她的嘴:「小傻瓜,別亂說話,妳還要陪我很久呢!」 愛,曾經讓她痛不欲生;現在令她貪生怕死。關鍵的差別在於,她遇到對的人。曾經沼過「痛不欲生」的滋味,而今才知道「貪生怕死」有多麼可貴。 當真愛來臨時,所謂的「貪生怕死」,並非只是擔心失去的恐懼,而是萬般慶幸的珍惜。這時候的「貪生怕死」,已經不是為自己而活,而是為愛而生。真心願意盡力多活一天的精采,以成就彼此多一天的幸福。 對於曾經失去很多愛的人來說,願意重新為愛多活一天,是一種別人不會懂得的豁達。除非,你也這樣愛過。
《幸福人哈啦 吳若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