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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3歲女童...
作者: 一個人的幸福國度 日期: 2010.09.04  天氣:  心情:
我們的法津+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嗎??

還僅是3歲~國小的女童,我們的法官居然用..『未明顯違反意願』的文字來告知社會大眾~實在是太離譜了吧!!!!

3歲耶..一個正可愛的孩童..大人口氣重點都會嚇的發抖的年紀

3歲耶..一個連說話.表達都還不懂的年紀

3歲耶..連政府國民教育的年紀都未達....

我們假設..如果3歲的兒童能【明確表達違反意願】哪...

國民教育..健康教育..所有的語言教育..就都是個屁..都不用念了拉..(因為3歲就應該會表達違反意願..)

【大家一起來喔!!盡已之力,社會才會更美好~~】
→以下文章,若無法點取連結..麻煩至http://www.ccf.org.tw/news/990902.htm 家扶基金會

99/09/02 受性侵的孩子無法等待,公義何時到?--家扶基金會發起一人一信行動

近日接連發生法官輕判、甚至是判定無罪的性侵女童案件,家扶基金會發起一人一信行動,
邀請您至總統府、司法院、立法院及法務部信箱留言,或郵寄給馬英九總統、司法院院長、立法院院長、法務部部長,以呼籲政府重視受性侵害的孩子權益,
我們衷心期盼透過我們的行動倡議,能讓未來兒童性侵害案件的司法判決更加公正。

我們寫了一份範本,若您能認同,請您用行動支持:(範本下載)
1.請至總統府信箱、司法院、立法院及行政院、法務部信箱,將以下的範本內容複製
至網頁貼上留言。
2.請大力轉寄給您的親朋好友同事,邀請他們一起響應!

您的一個小動作,能讓政府官員更感受到人民的想法,讓我們起身用行動呵護我們的孩子!
                              
                           家扶基金會 敬邀

總統府民意信箱: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222&Step=Write

司法院信箱:http://www.judicial.gov.tw/email/write.asp

行政院院長信箱:http://www.ey.gov.tw/sp.asp?xdURL=mail/mail.asp&ctNode=99&mp=1?
(請選擇社會類別議題)

法務部信箱:http://www.moj.gov.tw/sp.asp?xdurl=bossmail.asp

立法院給院長的建言:http://www.ly.gov.tw/ly/01_introduce/0102_chief/president/suggest/suggest_01.jsp?ItemNO=010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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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9-04 10:11
他, 53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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