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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i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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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Love me
作者:
♀ Anita ♡
日期: 2010.04.18 天氣:
心情:
What kind of love do you want?!
I will choose the person who love me.
這樣子的問題一直存在著,不管是在過去還是未來。
只要是牽扯到愛情,這是一個不斷重覆被提及的問題。
"選擇愛你的人還是你愛的人"仰賴著你對於愛情的定義。
十年前的我,認為愛情要愛到你死我活,轟轟烈烈,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
每天得講上好幾個小時的甜言蜜語,
為對方的付出甘之如飴,就算犧牲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也在所不惜。
經過了幾次愛情的洗禮之後,
漸漸的明白,
原來兩個人在一起,有時候並不是因為真正的愛對方。
如同偶像劇說的:兩人在一起可能是因為…
心存感激、外在條件,另一個就是"為了忘掉某個人,而躲進另一個人的懷抱"
大部分的時候,會是因為"寂寞"或者"需要一個伴"而被認定為是"愛情"
這樣子的愛情,就沒有所謂的"選擇你愛的人還是愛你的人"了。
去年,結束掉一段非常熱烈的愛情。
這段是我認為最具有意義的愛情。
我承認,那種被呵護的感覺真的很好。
因為他的出現,讓我第一次感受到
在愛情裡我真的可以耍任性,可以享受被愛的感覺。
也讓我感覺到,原來"選擇愛你的人"
可以不必自己辛苦的維持一段"也不知道是不是愛情"的愛情。
To decide your choice between the person love you and the person you love?
Depend on what is your definition of falling in love.
That's my answer; also I hope to own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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