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真的被氣到,
去年我有買個體驗卷,是我家附近的汽車旅館,
當時可能是剛開幕吧,所以才會有賣體驗卷,
我上網買二張的,但我都沒在用,因為我沒辦法用,,鳴鳴
所以就給我弟用,他在十月多用一張沒問題,
前天帶著老婆再去時,竟然不能用,
說什麼他們公司有公告,現在票卷要有流水號才可以用,
若沒有的話,可能要拿回去,當初的賣家請他來更換。
我弟打電話給我,然後就回來拿給我看,
我立即打電話過去詢問為什麼?
櫃台先生:講最近偽造太多,希望我們去換,
我當然回答:他都賣我快一年了,你叫我去換,你們講不講道理,
而且上面還寫有價證卷,永久使用,現在變成不能使用,
是擺明欺負人是不是,你們票卷被偽照,是妳們的問題,
為什麼要消費者來承擔責任,除非妳可以準確的說我拿的是偽造的。
櫃台先生:有點招架不住,請我放了他,他只是個新來的,他只是被請的,他會請他主管回電。
而我弟很少看到我講話,很強勢,一直叫我不要生氣,
PS:我事後想一想,我怎麼比我弟這個當事人還生氣啊。
而後來一個櫃台領班來電,
她是講,這個公告很久了,因為出現偽造時.之前有回收作業,發行新板,
還是希望我拿去當初賣家,這是公司規定。
我就回答她,是不是我以妳的回覆可以歸納出,,
1.妳們從以前到現在有出過流水號及沒流水號二種板本。
2.你們要求消費者向賣家更換有價證卷,若不更換即變成無效卷,是不是算單方面更改定型企約。
3.賣方是不是可以拒絕我做更換,因為他賣我的票卷是沒問題,只是妳們的問題。
4.公司規定好像很大的樣子,妳們公告好像比政府機關公告一樣吔。
我就講,,OK,我沒問題了,因為沒有誤會,妳護住公司的利益,我要爭取我的權益,我打算去申訴,請第三者來裁決。
櫃台領班才嚇到,也是請我不要為難她,她只是被請的,她會請總公司回電。
實際上我對以上二個人,我都覺得OK,因為都是各為其主,所以我都沒用罵的,只是不斷的丟問題給他們回答。
但隔天總公司來電,才是我直正不爽。
總公司給我的理由是,
管理處回答,
1.一律否認有二個版本,是他們服務人員口誤。
2.希望我把票卷給他,及賣家資料給他,他們會向那個賣家行使法律行動。
3.一副很吃虧的說願意換張新的給我。
我當然想,,好啊,反正我也損失不到六百元,要玩我陪妳玩,我就把賣家找出來,
妳講真的,我自認倒楣,妳講假的,妳準備倒楣,
反正我己經確定講再多叫廢話,黑的都講白的,何必再說。
而且我也沒女友,現階段也用不到,沒差。
再說就好像面紙的價值在於要用的時候,當不用時,妳給人一張,跟要用時你給人一張的感覺是差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