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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轉寄信件或轉貼文章是違法行為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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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02.26 天氣:
心情:
轉寄信件(轉貼文章)都屬犯法行為
將別人寄來的電子郵件,再轉寄傳送給其他人,是否違法?
傳送他人所寫的電子郵件,可能觸犯著作權法.電子郵件的內容也是著作的一種,而受到著作權法的保障,依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人就其作品享有公開發表的權利(第十條),且著作人專有重製其作品的權利(第二十二條)
所以,沒有得到發信人的允許,收信人不可以將此一信件公開,也不可以將信件複製再轉寄,雖然你在收到信件後,擁有該信的所有權,可以就該信加以保存刪除或列印,但不能加以複製而轉寄給他人,也不能將此信公開或轉寄,否則就是違反著作權法的規定,而受到刑罰;相同的;當你把信件內容轉貼到網路上或是自己的網誌當中也是同樣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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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27 10:03
他, 62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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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27 08:34
他, 62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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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2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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