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才踏出大學校園的新鮮人,幸運的是,在我剛拿到畢業證書的當月,便找到一份法務工作。本來只是想到事務所開開眼界,好決定未來人生規劃,不料這短短兩個多月的法務工作,卻讓我的價值觀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我家老闆是個熱衷公益的美女律師,經常接一些義務性質,或帶有公益色彩的訴訟及非訟案件,而身為她助理的我,也因此接觸到不少從前不曾經歷過的事。其中故事性最多的,就屬「程序監理人」的工作了。
「程序監理人」是《家事事件法》運作下的新產物,當有人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時,為了確保並維護被監護人的權益,就要由程序監理人代法院進行評估,確認這位聲請人究竟適不適合當監護人。 那天上午,我們約好兩個監護宣告聲請人,先後至他們家中進行訪察。巧合的是兩名聲請人都是兒子,要為已無意識的父母聲請監護宣告。這兩位老人家都有非常多女兒(其中一位甚至生了6個女兒)和一名兒子。照說有那麼多兒女,若彼此稍微分工一下,要妥善照顧父母並非難事。然而經詢問後,我們卻訝異的發現,老人家的一切醫療費用、聘僱外勞等開銷,竟全是由獨子負擔!且這兩位兒子的妻子都是家管,下面還有2至3個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扶養,等於一家三代的重擔,全由兩名聲請人獨自扛著。 當我們小心翼翼的詢問兩名聲請人,為什麼其他姊妹不肯幫忙時,他們竟都不約而同的,露出有些無奈卻又甘之如飴的笑容,說道:「有什麼辦法,誰教我是獨子呢?」 他們的話,猶如在我心中投下一枚巨大震撼彈。我自詡為新時代女性,秉持著男女平等的想法,對於老一輩重男輕女的觀念,始終嗤之以鼻;但相對的我也認為奉養父母的責任,理應不分男女。無奈的是,在這新舊價值觀衝突的社會中,有太多想享受性別不平等的好處,卻又在盡義務時,跳出來大喊男女平權的男女。 當然我始終是個外人,不了解這兩個家庭的境況,對於聲請人那些姊妹們的做法,無從評論對錯。畢竟誰知道當年長輩是不是也重男輕女的對待她們,才讓她們心寒的?但無論如何,這兩名聲請人一肩扛下家計,獨自奉養父母,且並沒有因妻子是家管,就把伺候父母的事都丟給妻子的做法,令我驚訝之餘也覺得很感動,這才是有擔當的好男人啊!
在這房價越來越高,年輕人薪資收入卻越來越低的時代,很多新婚夫妻為了省錢,會選擇與父母同住,卻也因而衍生許多衝突。從前我一直很排斥與公婆同住的選項,可在看了這兩個實例後,心中卻漸漸有了不同的想法……。 女孩們,若妳的未婚夫提出婚後與公婆同住的要求,無須立刻毫不猶豫拒絕,而應審慎思考,這男人有沒有擔當、能不能在日後為妳緩和並化解與夫家的衝突。 至於男士們,父母是你的,請不要將孝道外包,要求妻子替你孝順長輩,卻不願給她父母同樣的尊重!若雙方皆能做到這點,想來必能減少許多傳統與新世代的磨擦和衝突吧!
幻雲╱新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