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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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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自以為是的"愛"~
作者:
倩怡
日期: 2012.04.16 天氣:
心情:
不要因為你愛對方,人家就"應該"要愛你..
如果對方沒有因為你的"期待"來愛你,你就要"毀"了人家...
假如你有這種心態的話,那你就沒資格說"愛"她(他)..
甚至是說"愛"~
喜歡或愛,是要在"雙方的認同"之下而產生的"互相"..
而不是你"強制"下要來的..那只會讓對方對你產生"懼怕",甚至遠離你..進而發生"不可知"的結果..
在沒有"互愛"的情形下,說愛你愛到~可以為你而「死」的人..
在理性溝通之下,依然故我的人..
那就"閃"吧..能閃多遠就有多遠..
別讓自己陷在"危險"之中..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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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19 02:54
他, 40歲,高雄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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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16 12:34
他, 52歲,高雄市,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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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16 12:31
他, 40歲,高雄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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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16 09:45
他, 46歲,高雄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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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16 09:40
他, 71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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