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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賣身契約─City Hall
作者:
~^^~
日期: 2010.03.02 天氣:
心情:
以下是市政廳劇中,趙國寫給辛美來的賣身契約,看過之後覺得超好笑的
因此小絳想在此跟大家分享
大家也一起笑笑吧
P.S市政廳真的真的超級好看的
手─只限公共場合使用。但是與所有者之外的人之間絕對不可停留3秒鐘以上
腿─不經所有者允許不得離開半徑1M距離,如果為了更換所有者,投奔其他男人而使用的話,我將動用全部財產用我的一輩子來報仇
臭腳丫─因為發生惡臭剝奪所有權
心臟─禁止對所有者以外的任何人撲通撲通的跳
眼睛─積極推獎對所有者以外的人怒視以對。
耳朵─所有者以外所有人說的話,如果都以汪汪嗡嗡聽取的話,將會積極獎勵
唇─吃飯、說話以外,對他人使用其他用途的話,將處以極刑
腦─腦構造中50%必須要想著沒有趙國我會死, 40%要想著沒有前副市長大人我就沒法活 ,9%要想著沒有趙國參謀的話我沒有生存的理由,2%擔心著仁州市的將來!
其他的各個器官----無論發生任何狀況絕對不允許買賣。即便再沒有錢這也絕對不可以喲,金剛!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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