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涉嫌在台北縣,犯下至少10起計程車司機迷魂強盜案,甚至害3名運將因此喪命的江姓女子,被檢方依照強盜殺人罪嫌求處死刑。檢方認為,之前就犯下7件迷魂強盜案,入獄服刑的江姓嫌犯,假釋出獄後不知悔改,還繼續犯案。她色誘計程車司機上賓館,趁機下藥劫財,甚至有3名被害人因此在浴缸溺斃,或被活活燙死,要她為犯行付出代價。
身材嬌小、外表平凡的江姓女子,在2名員警押送下還要銬上腳鐐,因為她涉嫌迷昏計程車司機,洗劫財物,有3名被害人因此喪命。新莊分局副分局長陳良忍(99.03.05):「她本性冷漠,犯案以後,她好像沒有後悔之心。」
江姓女子在86年時,犯下7起迷魂強盜案,被判10年徒刑,96年假釋出獄,過了2年多,98年又開始犯案,至少犯下10起類似的迷魂強盜案,害死3名計程車司機,假釋期間多次犯案,不知悔改的行為讓檢方對她求處死刑。
江姓嫌犯隨機攔下計程車司機,說沒錢付車資,願意發生性關係抵債,有被害人特別去超商買酒助興,還有監視器拍到被害人和嫌犯一起搭電梯的畫面。
雙方到賓館後,嫌犯在酒菜內加入自製液體安眠藥,有些司機昏睡逃過一劫,但有3名司機在泡澡時,被活活燙死或溺斃。
警方注意到嫌犯作案後,會到彩券行買彩券試手氣,最後將她逮捕,並要她為犯行付出代價,求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