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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求敗:無能KP貪又壞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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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蠟筆小新
作者: 獨孤求敗:無能KP貪又壞 日期: 2016.10.30  天氣:  心情:
蠟筆小新
~別怕總統告你!

拍貪汙扁在公園散步~絕不違法!

................兩道眉毛
郝柏村

小心 蠟筆小新............露.........屁屁...........
屁股

所以 把眉毛塗得很濃................變成
蠟筆小新.............喜歡鬥氣
一男一女.............

噓.............馬鹿!!!

貪汙扁~裝病 戒護就醫 就夠了!
(無能馬釋放貪汙扁!!!)
法務部~違法讓犯貪汙重罪 遭判重刑的貪汙受刑人~~~~~~~~~~
保外就醫 明顯違法 濫權!!!
監察院應該糾正法務部 更應該彈劾相關公務員!!!

貪汙扁要告小廚師~麵包師傅? 欺負不懂法律的小老百姓?恐嚇小廚師?
可笑!!!貪汙扁 回家念法律啦!

兩顆子彈的貪汙扁在公園散步 乃公開的活動 更何況 他不只是公眾人物
是台灣著名 民主退步黨的前主席
(無能的富家女~~~~~~~~空心蔡~讀稿英乃貪汙扁提拔的!!!)
~兩顆子彈 名聞世界 名聞遐邇 登上國際版面 丟臉丟到國外~
舉世聞名的貪汙犯~台灣的貪汙總統!

拍貪汙扁在公園散步~絕不違法!
沒有刑事犯罪 更沒有民事侵權行為可言!!!

中華民國刑法第315之1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
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
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ps.
高雄市長奧菊~以為自己是皇太后?
法辦麵包師傅?妳懂法律?噁心!!!
So disgu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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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6-10-31 20:29
她, 48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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