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8,426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無能KP貪又壞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努力追求愛情?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學法律~時代力量丟臉?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分不清檢察官法官
作者:
獨孤求敗:無能KP貪又壞
日期: 2016.05.23 天氣:
心情:
分不清檢察官法官
--不同的權力!
"車禍問題,已經提告,但是起訴書輕判,..."
檢察官沒有審判刑事被告的權力~
頂多 就是附條件緩起訴處分!!!
車禍 所造成的若是普通過失傷害罪 是很普通 簡單的刑事案件~
本來就是六個月以下很輕的犯罪!
業務過失傷害罪比較重!
中華民國刑法第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
金。
刑事案件 在偵查程序 檢察官偵查終結 認為被告有犯罪嫌疑 除了緩起訴處分外
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規定提起公訴!
提起公訴後 刑事案件才會繫屬到法院刑事庭 由法官審理有罪無罪等等!
另外 還有自訴程序!
網友若分不清檢察官 法官 恐怕...平時沒看我的日記
大概 也很少看新聞~有關司法案件的部分!
ps.
雖然 苦口婆心 言者諄諄 但多數網友 還是
聽者藐藐 不看日記 很少吸收法律知識! [:((]
當妳的法律知識越多 就算你到事務所去付費諮詢時
也可少問一些問題 省不少錢唷!
時代力量?丟人現眼?荒腔走板?
沒力量!?只有深綠的電視台和媒體 再吹捧拉抬他們!So disgusting!!!
標籤:
瀏覽次數:
300
人氣指數:
1500
累積鼓勵:
6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2
1
努力追求愛情?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學法律~時代力量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