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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拍遺體上傳LINE群組 不道德
作者: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日期: 2015.05.17 天氣:
心情:
拍遺體上傳LINE群組 不道德但無罪
作者: 記者林孟潔╱基隆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5年5月17日 上午2:22
基隆市一名林姓客運司機,去年將車禍死亡的同事遺體拍照,再上傳LINE群組,照片中還拍攝到死者下體,家屬得知氣得提告妨害祕密罪。林姓司機辯稱是要告知同事協助死者後事,法官雖以隱私權不及於死者判無罪,但認為這是不道德的行為。
判決指出,林姓客運司機去年七月得知一名同事出車禍身亡,他欲協助處理後事,趁檢察官相驗遺體時,跟隨死者家屬進入基隆市殯葬管理所一樓驗屍間,未經過檢方及家屬同意,拿手機拍攝死者遺體。
林男事後把照片上傳LINE司機同事群組中,共有六十八人看到遺照,還發現相片有拍攝到死者隱私部位。遺照輾轉流出,被多人瀏覽觀看,死者胞弟從友人口中得知氣得破口大罵,並一狀告上法院。
檢方偵查認為林男沒有以言語或動作汙辱大體,不構成侵害屍體罪嫌,但他無故散布他人非公開活動照片,已明顯觸法,今年初依妨害祕密罪嫌提起公訴。
林男辯稱,他和死者是老同事,多位同事請他聯絡家屬,協助處理治喪事宜,以免被葬儀社所騙,他才會拍照上傳群組,是為了讓同事知道訊息,當時沒注意拍攝到死者下體,拍照時,也沒有人阻止。
法官認為,刑法及民法保障是「自然人」的隱私權,自然人意指「活人」,並非死者的權利,林男拍攝、散布遺體照片是不道德的行為,但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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