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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逃不掉的關係
作者: 2/3堂 -塵沙 日期: 2008.10.21  天氣:  心情:
逃不掉的關係



每個人在生活中同時扮演著多重角色,
可能是伴侶、親子、同事、朋友...,當然還有「自己」。
在角色扮演的過程中,我們追求肯定跟認同;
同時,也在捕捉存在的意義。
在這個的過程中,每個人都想變得更完美,
所以在關係互動中就產生一些情緒、衝突。
如何從關係互動中成長,如何面對我們的情緒轉折與衝突,這是人生一大課題。

其實,在人與人關係互動中,
每個人都會發展出一套屬於自己的方法、邏輯。
例如我個人,因為本身的專業與工作皆與人有「關係」,
所以對這樣的課題很注重,
尤其在自己有了宗教信仰後,發現又多一個解讀的方式,
再與我過去的經驗結合在一起,
對「關係」又另有一番體悟與成長,
變成自己的一套方法、邏輯。

首先,我們必須瞭解人只要活在世上一天,
「關係」跟「活在關係裡」是無法逃避的。
因為從我們一生出開始,就註定為人子女。
而且我們也無法決定自己的性別,
一旦,有性別就產生關係,
構成父子、父女或是母子、母女的關係;
相對地,父母對我們的關係亦同。
即使是出家的法師,也許他們可以免去親屬關係,
但依然擺脫不了「關係」,
例如師徒、師兄弟關係、居士與法師關係,斷不了「關係」。
所以,人縱然可以逃離社會、離群索居,
卻逃不掉「天生關係」和「活在關係」裡。


隱藏感覺才不會受傷

關係,讓人喜也讓人苦,
因為人可以感受到關係帶來的親密、信任與肯定;
但痛苦也常伴隨著關係發生,
因為在關係裡,存在著衝突、對立、矛盾、不知所措,
甚至是「恐懼」。
為何會恐懼?因為害怕失去!
當我們很自然地形成或發展一段關係後,
如果這關係讓人快樂,我們便會恐懼失去;
相反地,當關係讓人感到痛苦時,卻又擺脫不了,
害怕、恐懼的情緒便潛藏其中。

例如,有個人跟我們糾纏一輩子,讓我們痛苦不堪,
最後雖然他往生了,有形的關係終於解除了,
可是,我們的痛苦依舊,因為他還會活在回憶、心裡,
讓人無形中繼續感到痛苦。

既然,人擺脫不了關係,
而且我們也想從關係中獲得親密,
想要在關係中遊刃有餘,
我們更應該瞭解關係中所傳遞出的意義,
從關係中出發,獲得成長、滿意的關係。
而在瞭解關係時,應先追本溯源從「情緒」下手,
才可能真正洞悉關係互動時的意義。

試著回想,我們曾經有過的強烈感覺,
不管是喜、樂、悲、苦或憤怒。
其實,感覺跟情緒是一體的,
可是我們的社會對「感覺」並不重視,
甚至從未被正式承認、被接納,
因此我們不懂得如何正確地面對、處理情緒。
學校教育也往往忽略「感覺」,
更遑論教導人們如何處理情緒、感覺。
甚至,在家裡,也很少重視「感覺」這回事,
就以我的經驗來說,當我女兒小時候,她說心情不好,
我先生就會說:
「小孩子吃飽了、睡飽了,又不用擔心什麼事,怎會什麼心情不好?」
其實,就算是養寵物,牠們也會有感情、情緒。

不僅我們自己忽略感覺,整個生存環境也不鼓勵「感覺」,
甚至有時還必須去否定它。
小孩子哭鬧時,我們會說他「孩子氣」;
大人也是如此,高興時笑,難過時哭,

我們可能會說他「幼稚」,只因為他們誠實表現出情緒,
不懂得隱藏,讓社會化已深的人們不習慣,
只好說他們幼稚,突顯自己的成熟、穩重、不情緒化。


情緒,強烈的感覺

整個社會教育告訴我們,當我們與人互動時,
最好喜怒不形於色,把自己的感覺隱藏起來,
除了符合了所謂識大體的期許,
更重要的是,別人猜不透我們的感覺,
如此一來,他人不但沒機會來傷害我們,
至少也確保關係表面的和諧。

可是,感覺是與生俱來的,
當小孩子餓了會哭、痛了會哭、不舒服會哭,
這是一個很自然的反應,
我們卻從不去正視,甚至否定它的存在。
於是,每個人在否定的歷程中,從前人的經驗中,
有樣學樣地學會自處之道、生存之道。

例如有些人,在家裡不允許有任何感覺(情緒)表達,
他就會把感覺藏起來;
他壓抑著,迴避自己真正的感覺,
久而久之,好像沒有情緒這回事,然後遺忘感覺。
可是,感覺並未真正消失、一直存在,
當累積到一個程度,轉換成強烈的方式反應出來時,
就變成「情緒」了。

「強烈的感覺」,就是「情緒」。
所謂的情緒,指的就是感覺已經強烈到不得不發時,
或是負面的感受已經瀕臨被觸發的階段,
即將爆發出來的時刻。
當我們稱某人「情緒化」時,
意味著他常常有負面感覺的表達,
或是情緒、感覺的表達起伏很大,讓人無法捉摸,
有時還帶給旁人無形的緊張與壓力。

所以,有時我們會驚訝某人平常很沉靜,
情緒一向沒什麼大起大落,
可是突然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自殺行為。
其實,很多人內在情緒的翻騰,外人常常無法得知。

感覺是攸關我們關係好壞的要素,
如果想從關係獲得成長,一定要好好看待自己的感覺。
因為當我們承認自己有感覺時,
並且能夠很靈敏地知道自己真正的感覺,
當它即將要轉成情緒時,我們就會先知道,
也因此避免了原本要發生的衝突。
換句話說,大部分的人對於自己的情緒,
是非常後知後覺的。
最常見的情況是,很多人明明氣得要命、氣得跳腳,
如果有人對他說:「你生氣啦?」
他卻否認,這種言行不一,便是他不承認自己是有感覺的,不承認自己有情緒。

一個人不願承認,或不能靈敏地去感覺時,
自然會被舊有處理情緒的模式所限制。
有時候,當一個人發生衝突、產生憤怒,
或是負面的情緒出現時,他本身並不自覺。
總要到事後回想,才發現自己真正的感覺、情緒,
再次陷入懊悔當中。



常將行為、情緒、感覺混為一談

感覺與關係又有何關聯呢?
「關係」不只有個人,還牽連著別人的感覺,
而且是很直接的,天天都要與人面對面,
除此之外,還有夾雜著血緣或其它種種的因素,
讓關係益發複雜。
所以,我們要在極短的時間內,
把與人互動產生的感覺情緒抓住,
比起獨自面對自己的感覺、情緒,更相形困難。

大多數的人對於擁有感覺這件事情其實很木訥的,
甚至是遲鈍。
例如,嬰兒因肚子餓而哭時,還不會講話,
只好藉由哭的方式來表達,
於是大人就把奶嘴塞到他嘴巴裡去,孩子就不哭了。
由這樣一個小的動作裡,
卻看到我們的情緒習慣是由別人負責處理,由別人來掌控。
事實上,情緒與肚子餓是兩回事,
可是我們沒辦法把兩者分開;
就如同我們總是將感覺跟生活中的很多事物混為一談,
於是,在關係中便問題叢生。

當我們還是小孩子,可能分不清情緒,
由別人主導自己的情緒,
可是長大以後,我們卻沒有改變,
仍然用同樣的歸因方式處理、面對情緒。
我們常常在行為、情緒與感覺之間無法釐清,
例如說,當我跟朋友提到自己做了某事,
而對方卻說我這樣做不好;
聽完朋友的話後讓我不悅,
甚至對此事也開始賦予負面的評價,
便認為這全是因為對方的話,
忘了當初去做那件事的是自己。

為何我們的行為與情緒、感覺是混雜的,不知如何分離?
舉個例子,就像照鏡子一樣,
我們與鏡子保持些許距離,才會看得見自己,
如果將整個鏡子貼在臉上,便無法看見自己。
同樣的道理,我們在小時候學會處理情緒的方法便是如此,
猶如把鏡子貼在臉上,行為與情緒、感覺之間就分不開,
因此我們常常用一個外在歸因的方法來處理。

所謂外在歸因,指的是將問題的根源歸咎於外在環境,
不反求諸己,例如我今天的心情不好,
都是因為外在的人事物所引起的,
這是我們小時候便學會的模式,
可是長大以後,仍然樂此不疲,
並沒有隨著長大而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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