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就算學生訴求再有道理, 衝警/傷警/闖佔立院/毀損裡面公物, 就是違法, 勿庸置疑
而無論馬或王, 不依法逮捕驅逐違法肇事群眾, 亦是怠職, 怠職應也屬違法吧
2
學生關心國家, 關心政治, 有所訴求, 當然是好事; 但以傷人霸佔破壞的方式來表達關心與訴求, 則是極不好之事
3
違法強佔國會, 然後不斷開條件的行為, 與綁架人質作要脅再開條件的行為, 性質上是一樣的
後者一般的稱呼是綁匪
4
做了違法不民主之事, 再高喊自己是在捍衛民主, 這怎麼說呢?
台大清大應將學費, 全額退還給林/陳等學生, 因為他們甚麼都沒學到
5
台北大概沒有電視節目裡的CSI
Crime scene 在立法院, criminals 就在裡面
該調查拘捕 criminals 的人, 竟受命去保護他們, 奇哉怪哉
還很多人跑去 crime scene, 給 criminals 加油打氣, 真是奇觀
6
隨口問了6個人對學生抗議服貿的看法
一位是40出頭的小餐廳老板
兩位課餘在麵包店打工的大學生
一位牧師
一位在台灣出生長大受教育, 長居美國, 現返台探親的太太
一位20餘歲開英文補習班的大學畢業生
除了最後一位, 其餘五個皆表示不能接受學生抗爭的方式
從這簡單的抽樣"調查"來看, 似乎社會中有一群默不作聲的沉默大眾
7
若有另一群學生覺得學運方式極度錯誤
因而在學運總指揮林飛帆家外抗議
最後衝撞前來維持秩序的警察
接著破門而入硬闖進屋內
用家具擋住門窗
在裡面吃喝拉睡
並發表宣言
要林飛帆及立法院院內所有學生退出並道歉
這時警察可入內拘捕破壞公共秩序/衝撞警察/擅闖民居/毀損家物的學生嗎?
8
警察在驅散非法集結/遊行/佔領公家機構的執法過程中, 若使用不當武力造成傷害, 當然該跟違法集結/搞破壞/侵佔/傷警的民眾與學生一起遭懲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