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803793
 柚子多多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如果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有些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不過是想混口飯吃
作者: 柚子多多 日期: 2010.01.16  天氣:  心情:
前幾天的下午經過老爸的樂透投注站
發現店門關著但是老爸的三輪摩托車卻停在店門口
原本以為可能老爸睡過頭了所以沒有起來開店
2天後老爸和親戚阿姨一起回來家裡
我才知道我經過店門的那天
我爸已經被3位親愛的刑事局波麗士大人給帶走了
在警察局關了一天一夜後
隔天又被移送到看守所再關一天
我爸已經50歲了兩支腳都小兒痲痺
他是中度殘障人士
他是能犯什麼罪需要這麼大陣仗的抓人嗎
原來是因為我爸的樂透投注站有幫人代簽六合彩所以才被警察大人抓走
我爸違法在先被抓是應該的
但是我不得不說法律之外是不是有情理的空間
役科罰金你們可以抽3成
如果不繳就要馬上通緝要繳的話對我們來說的確是一筆很沉重的負擔
快過年了
年關將進波麗士大人有必要衝年終衝業績衝的這麼狠嗎
一張50元的樂透我爸只抽4塊錢
一個月如果能賣到40萬元我爸抽到的前只能付店租水電和跟人家租牌照的錢
賣到40萬我爸抽的錢只能將店裡的開銷打平
但是他又常常賣不到40萬
那他的生活費要從哪裡來
所以他只好透過幫人家代簽六合彩抽取手續費來當生活費而已
我們家並沒有因此而富有生活也沒有變的更好過
真正賺錢的是組頭不是我爸
罰最重的不是客人而是我爸
我爸幫人家代簽牌也常常遇到賴帳的客人
賴了就不還了
而且我也能說即使我爸幫人家代簽他也不讓人家玩到傾家蕩產
雖然是違法的但是我真的認為有必要搞那麼嚴重嗎
罰金最起碼要6萬以上這筆錢也許對很多人來說不算什麼
但對於我們家來說非常的沉重沉重沉重
而且我爸抽到的錢也根本沒有那麼多
政府說會照顧百姓但是真的照顧的了老百姓嗎
更讓我不能接受的是我們這個鄉有2間警察局
但是來抓的卻是隔壁市的分局
這樣子槍業績會不會搶的太兇了
為了過年拼業績會不會拼的太明顯了
更何況有必要關我爸關兩天嗎
還給我移送看守所
我爸沒有拐杖就不能走路他是能用跑的跑掉喔
還有前1.2個月去逛士林夜市的時候
除了左右邊有店面的商家以外
中間擺攤的小販從夜市頭到夜市尾全部被警察大人掃掉
那裡是夜市耶哪個小販不擺夜市哪個夜市沒有小販
他們又不偷不搶靠自己的雙手賺錢
難道真的有必要一大群警察把一個攤販當成通緝犯還是殺人犯的追著跑嗎
這麼強大的警力用來對付為求三餐溫飽的小販會不會稍嫌浪費了一點
雖然我知道警察有壓力警察也不好做
但是那天在士林夜市看到攤販全部被掃掉
跑不掉的攤販被逼到角落無奈的等著開單
還有警察們的仗勢和冷冷的表情
我打從心底有股很心酸的感覺
誰不是人生父母養啊
誰不是有爹娘在疼啊
要不是為了混口飯吃誰想這樣像小偷一樣的躲警察還邊叫賣的賺錢啊
只不過是每個人的命不一樣
選擇賺錢的方式不同而已
至少不偷不搶靠自己雙手賺來的錢對得起自己不就好了嗎
我真的很想說
警察們用在老百姓身上的警力
如果用在抓酒駕抓飆車那麼台灣的交安會更好一點
把那些衝業績衝獎金的拼勁
用在抓詐騙.討債集團抓強姦犯抓小偷抓各種的壞人
我想台灣的治安真的會好很多



標籤:
瀏覽次數:290    人氣指數:5610    累積鼓勵:266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如果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有些
 
住戶回應
 
時間:2010-12-10 02:53
他, 43歲,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10 02:27
他, 42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04 00:38
他, 42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03 18:14
他, 42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02 19:59
他, 42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02 19:10
他, 42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02 18:49
他, 42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02 11:54
他, 39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3-17 18:26
他, 43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1-17 22:08
他, 39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上一頁 | 下一頁
[最前頁] [1] 2 [最末頁]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