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裡真的有規定[父母有養育孩子到成年的義務]是沒有錯... 因為,不養育就會造成國家社會的負擔,是一比為數不小的國家社會成本, 而避免人人為之,造成家庭棄之.社會養不起.國家遊民四起.動盪不安,只好如此規定... [父母不得規定孩子在成年後仍需和父母同住的權利]也有其義... 只是卻沒有規定國家基礎教育,應該多教教孩子的思想正向.樂觀進取.親愛家人.友愛朋友... 造成社會亂象.毫無規矩,奶奶.外婆的孩子所在多是,隔代教養的問題橫生... 是不是教育真的敗亂,家庭教養得取而代之...
如果真的是[在網路上查未來不用奉養父母的理由]的教育... 那麼我們該用什麼來教養我們的小孩呢?? 我們是不是得跟著小孩的教育走,隨時訂正國家基本教育,危害自身或社會基礎教養的錯誤呢? 這樣的國家社會,是不是趨向敗落.頹廢.倒退的趨勢呢?
我的店裡面時常都可以見到這樣的情景, 這樣的現世報..我也只能說自作自受, 有時候, 我看不下去了, 我就出手制止小孩的無理取鬧, 只是阻擋, 就會一片紅紅的, 我的手臂紅. 小孩的手掌.眼睛紅. 家長的臉頰紅. 真是家教滿江紅... 家教是必要的, 從一歲就得教了, 到了三.四歲才教就來不及了, 他的哭聲會使的家長無地自容; 連外籍教師都告訴我們, 不要理會無理取鬧的小孩, 否則就是寵壞了, 真的是, 還要外國人來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