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584500
 ♥加LINE遇見美好幸福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解開人心「九結」煩惱^^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學以致用^^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不隨意輕生( ̄)︿( ̄)
作者: ♥加LINE遇見美好幸福 日期: 2008.01.16  天氣:  心情:
我們的身體由父精母血結合而成,不可任意毀傷,尤其自殺的罪比殺
人的罪更重。

自殺所犯的罪業是:

一、造殺業之罪;
二、殺了父母所賜的身體,犯不孝罪;
三、遺棄父母、丈夫(或妻子)、子女之罪。
標籤:
瀏覽次數:55    人氣指數:855    累積鼓勵:4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解開人心「九結」煩惱^^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學以致用^^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