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篇吳若權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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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相愛的戀人結婚五年了,一直沒有孩子,感情濃濃淡淡,日子忽晴忽暗,最後因為一件小事走到離婚的邊緣。
分手是男人先提出來的。
他的理由是:與其兩個人這樣不冷不熱的耗著,還不如一個人自由自在地打拼著自己的天空。這時,這男人已辭去工作,完全投入自己的創業,對於家庭,他已無暇顧及。
當這個男的提出離婚後,女的沒說一句話。她默默地收拾好自己的衣物,共四大箱,她搬回娘家住了。
一星期後兩個人相約來到律師處簽字,兩個人來的時候還早,辦公樓還未開,他們就在外面等。
女人如釋重負的說:其實,我早就覺得累了。
你只顧自己的事業,家裡一切都不管,總是亂發脾氣。
但我不願意在這個時候提出來,我害怕給你雪上加霜。
你能先提出來,這真是太好了!
說完,從皮包裡掏出一封信來,上面寫著四個字:「愛情清單」。男的覺得奇怪,抽出裡面的信,信內容不長,只有一頁,上面這樣寫著《我為你做過的事》:
1. 每天清晨,拉開窗簾,讓陽光照射進臥室,讓你有個好心情。
2. 每天把買來的水果洗好,放在盤子裡,端到茶几上,讓你看電視時伸手想吃就可以拿。
3. 每週五,買一大堆吃東西放在冰箱裡,讓你一個人在家時不會餓著肚子。
4. 每週六打掃屋子一遍,把灰塵、油污、玻璃鏡子通通擦乾淨,讓你有個乾淨清潔的環境。
5. 每一季都要把你換季的衣服和鞋子洗淨、擦亮,放在櫃子裡。
6. 屋子裡放了四個煙灰缸,讓你隨時都能找到它。
7. 用一個廢棄的煙盒收藏硬幣,讓你用來買你每週喜歡看的雜誌。
8. 每當洗玩澡後,我都會將浴室從頭到尾擦乾淨,怕你的拖鞋踩的到處都是濕濕髒髒的。
9. 每次你喝醉酒後,不論多晚,我都會給你準備一個洗臉盆、一杯溫水、一卷紙巾。臉盆是給你嘔吐用的,溫水是給你漱口用的、紙巾是給你擦臉用的。
你為我做過的事?我實在想不起來,所以,我同意離婚。
男的看完信後,臉有些紅漲,眼睛裡有點霧氣。
他把信仔細的折好,小心翼翼的放進上衣口袋裡。
他靜靜的走到老婆面前,溫柔握著她的小手,輕聲的說:我想把這愛情清單修改一下,我們回家好嗎?
女人緩緩地點了頭。
看了後,有何感受呢?
吳若權寫的兩句話:
一.主動,被動,不如互動。
二.愛人,被愛,不如相愛。
妳/你選擇什麼呢?
吳若權的那兩句話,原本我以為被愛是幸福的,而且不易受傷。
現在我才明白,互動才是永久的…所以,選擇最適合自己的那個人,才是值得等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