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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有請法律大師來解答~~
作者: 010 日期: 2008.06.05  天氣:  心情:
之前我到了台中某安親班上班
上班期間有很多不合理的要求 還規定成工作條約要我們簽約
例如:實際上班天數未滿30內離職者 不得支領任何薪水...
每天都要扣午餐費100元...
明明上班時間是說好上午10點到下午7點 但後來卻又說每個星期一都要9點上班 又常常臨時規定我們隔天要提早上班
有時是7點 有時是6點50 有時是9點 好幾次了 但都沒有給予加班費...
後來我被開除了
由於是被開除 所以他們有給我薪水
但是以17280(基本薪資)除以30 乘上我的實際上班天數18天 然後還要扣每天100元的午餐費
所以18天 一天才476元 我才領了8千多
後來我去勞工局詢問 他們說這些都是不合法的
1.如果當初說好是月薪 那麼假日也應該給薪 不可以只給上班天數的錢
2.既然是他們開除我 就該給我遣散費
3.勞基法規定 每天工作時數超過8小時就該給予加班費
但當初去上班的時候 主任有要求我們簽工作條約 但勞工局說不合理的條約是無效的
我說 可是當初他們開除我的時候 又有叫我簽一份條約 裡面說我離職後不可以對安親班提起任何告訴耶
勞工局也說 這是不合理的 我還是可以提起申訴
但我提起申訴後 主任卻說他就是不給我錢 要跟我耗 反而是他對我寄出了存證信函 說要告我背信罪
我想 他告我背信的理由可能有2
1.當初工作條約有說工作時間至少要滿1年才可離職 但我是被開除的 所以這不能算我背信吧?
2.就是我被開除的時候簽的"不可以對安親班提起任何訴訟" 但我有跟勞工局的人說我有簽這一份條約 他們說沒有這回事 對於不合理的事我還是可以申訴
我想知道 我真的有犯了背信罪嗎?
為什麼主任可以那麼理直氣壯說要告我?
(他一直強調他是東海的法商博士畢業 我們不可能比他懂法律 不可能告的贏他))
現在他已經寄出存證信函了 我該怎麼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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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情只維持一天
我永遠是你見不得人的女朋友
不公開我 能讓你更自由的認識女生吧?
那很好 我也不該那麼高調
或許這樣也可以增加我的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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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7-10 22:38
她, 99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10 22:42]:

主任很兇的
會殺人= =+

我已經懶的跟他鬧了
只想好好過我自己的生活 哈

 
時間:2008-07-01 07:55
他, 50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6-25 03:34
他, 47歲,彰化縣,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6-14 14:31
他, 51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6-12 01:31
她, 99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6-12 16:17]:

我不是故意要缺席的
是最近剛好家裡很多事 我爸爸車禍住院 我每天都要去醫院
我家在彰化 去到安親班所在地的台中市要一個小時以上
剛剛我同事跟我說 主任的意思是要跟我和解 但方式是要我道歉認錯
又說勞工局跟她說 因為我沒有出席 所以會再找時間開第二次調解會
可是勞工局的人是跟我說 他們不會再幫我調解了 要我自己找其他方法解決
但如果主任就是堅持不認錯 開再多調解會也沒用吧?
調解會沒有法律效力吧?
謝謝妳的回答跟建議~

 
時間:2008-06-12 00:56
他, 44歲,彰化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6-12 16:18]:

很多人都知道阿
PPT什麼的 好幾個人也說是受害者
我同事說104的分享也很多人在批評這家安親班

 
時間:2008-06-11 23:27
他, 43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6-11 23:32]:

一一
可是有時候也因為他們 讓很多人得以申訴耶
壹青天就幫過很多人阿

 
時間:2008-06-11 23:26
她, 41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6-11 23:31]:

妳一稱讚我
我反而不好意思
不知道要回什麼了 哈

 
時間:2008-06-11 23:20
她, 41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6-11 23:22]:

哈哈哈
青菜拱拱ㄟ啦
我很低調
我會包的跟忍者一樣

 
時間:2008-06-11 22:59
她, 41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6-11 23:07]:

因為我要上新聞的阿
記者會來採訪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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