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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求婚
作者: ♀ Anita ♡ 日期: 2008.06.16  天氣:  心情:
自古以來,這是所有女孩子最渴望她所愛的男孩子為她做的一件事,

不管是浪漫、平凡的求婚,總是在一個最正常的情況下完成,

之前說愛我的男孩子,總在兩人甜蜜激情時,說:嫁給我吧!!

實在很可悲。

這樣子算是求婚嗎?

還是要替這激情增加一些浪漫的成分呢?!

對我來說,只是增加激情的快感罷了!!

對於結婚,只是個名詞而已。

不具任何的實質意義。

或許有一天,有個人向我求婚,

我還以為是在扮家家酒呢!!

一直告訴著自己,就算等待半世紀,

也不願再相信愛情嗎?!

突然之間,竟是個問號?

愛情還值得我相信嗎?

如果這問題的答案是問號,那麼結婚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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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6-18 11:15
他, 47歲,台南市,旅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6-17 22:57
他, 42歲,台中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6-16 22:57
他, 42歲,台中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6-17 19:21]:

通常要一個女人有名無分實在不太可能
因為在台灣的法律上,有名無分對一個女人是沒有保障。
在法國是可以有名無分,因為有名無分等於實質上的婚姻
如果兩人沒有在一起是可以拿到另一方的贍養費。
如果一個男人願意遵守他的承諾,
一定會給予深愛他的女人一個安全感。
這份安全感就是給予這個女人有名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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