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一定要兩個人心甘情願,踩著相同的步伐,依照相同的節奏,才能跳出曼妙的舞步。
當對方已經不想跳了,妳硬要抓著他的手,拖著他的身體,荒腔走板地舞下去,這場舞跳
得已經夠難看的了。難道非得跌個四腳朝天,弄到你死我活,才願意曲終人散,愈是不甘
心的人,愈不肯放手。從這裡可以看出他內心缺乏自省的能力,也全無自信,只是憑一股
愚勇,毀了別人,也耽誤自己。有一位朋友與我分享很寶貴的生命經驗,她的丈夫有
外遇背叛了他們的婚姻,但她絕對不肯跟他離婚,她要讓大家都很不好過。由於這個情
況,已僵持十年了,她漸漸沒有力氣和他鬥,但還是不甘心就此罷手。後來她得了憂鬱症
,過得很不快樂,連自己親生的小孩都不想接近她,從她的實例,更加堅信愛到盡頭,當對
方提出分手,就讓他走吧!不肯放走,傷得更久,對方不好過,自己又能得到什麼?不要再
苦苦逼迫對方留下來,也不必追問任何不愛的理由,當對方執意分手,就讓愛隨風而逝。
他得到他想要的,你得到自由。也許他會後悔但你不必對他的決定負責,而你卻必須對自
己的人生負責啊!所有不幸福的人生,都是被自己耽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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