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五點起床,去晨跑減肥。其實體力是沒問題,可是膝蓋的舊傷讓我沒辦法跑步,所以大部分時間我是用走的,當作在作復健吧,散步了一個小時半,走了大約五公里。然後洗個澡,開始一個繁忙的上午,網路生意、其他有的沒的,今天還滿不錯的,至少感覺有作點事情。中午然後聽說一個小朋友在某 bbs抱怨板 po了一篇罵我的文章,關於昨天的重車駕照,我沒跟他說價格、確定時間…..我五月底就po在bbs板上了,我還特地去翻,文章還在,沒被系統砍掉,我懶得跟笨蛋計較,所以也沒作什麼回應,那樣子他會比較爽就好,說得這麼難聽,還問候家母,要鬧的話來個公然侮辱上法院,我就要他賠一台重型機車了,小朋友不懂事,也就不要跟他爭了,不然賠錢的也是他父母,又是何必呢??習慣於網路次文化,在網路放話、逞兇鬥狠的小朋友大多見面一條蟲,網路決不是一個法律邊疆。算了,說多了也沒人想聽,等誰誰誰上了法院、警局再說吧。以前毀謗,侮辱罪很難定罪,因為不容易蒐證,你有沒有罵xxx ,不承認就好沒人記得,而在網路上直接 copy and paste然後請站長作證就好了.多輕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