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8,706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035578
Monkey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花豹姑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幸せ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中華民國的司法官認為台灣的小孩
作者:
Monkey
日期: 2010.10.08 天氣:
心情:
前一陣子,由於一連幾起性侵兒童的案件法官都以被害人「未達到不能或不知抗拒程度」判決被告無罪(註1),引發了社會各界對於法官專業能力與適任性的質疑。
最近,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在10月6日竟收到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所寄發的一張沒有案由,只寫著「請台端到場說明」的傳票(註2),檢方除了要求陳致中和妻子黃睿靚出庭外,竟然連他們三歲多的女兒,也遭到傳喚,陳致中不解又感到萬分的氣憤的質疑:檢察官究竟要從三歲的小女孩身上,問出什麼答案?(註3)
看來中華民國的司法官都認為台灣的小孩子很早熟,被性侵害了,認為不滿七歲的小孩子沒有反抗對方就是同意跟對方性交,惡性重大的被告因此可以繼續逍遙法外;現在又傳喚陳致中的三歲女兒出庭作證,肯定是為了向全世界展現在馬英九的統治下,台灣的教育已經使得每一個小孩都被教育成天才兒童,擁有出庭作證的行為能力。
擁有這樣的司法官,還真是另類的「台灣奇蹟」!
(註1) http://www.nownews.com/2010/09/11/138-2645556.htm
(註2) http://images.plurk.com/3399888_417fa5af048d0fa9bef94c23e4036302.jpg
(註3) http://news.ftv.com.tw/?sno=2010A08U03M1&type=Class
標籤:
瀏覽次數:
590
人氣指數:
2590
累積鼓勵:
10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1
1
1
花豹姑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幸せ
住戶回應
時間:2010-10-16 13:13
她, 99歲,非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0-14 09:04
她, 54歲,台北市,行銷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0-13 12:39
他, 61歲,花蓮縣,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