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二號櫃臨櫃來了一位客戶,只是很簡單的提款交易,
可能客戶還不清楚之前的定存已到期並提領,所以又再一次的前來提款
也因為帳戶內金額不足而打消提款念頭。
一般存戶大部份都是屬綜合存款(活期+定期功能)順帶也會有質借功能,
通常會建議客戶取消質借功能,不然,當活期帳戶內的錢不夠時,會動用到定期的,
一旦活期帳戶內成負數時,即使當天將錢補入(成正數)也會計算利息,非常不划算!
也許客戶不懂,加上二號櫃也做了交易,雖然有告知客戶已動用到質借,
但二號櫃經辦不該要求客戶再寫一張存款單,將存款補為正數。
這樣做也許在一般人眼中沒有什麼,但在我的想法裡是『不能被認同!』
第一、客戶並沒有真正的從櫃台中拿走一分錢
第二、既然沒有取款,憑什麼要求寫存款單
第三、憑什麼要求客戶負擔質借息
不能因為客戶太善良而欺負客戶忘了保有該有的權利
我走到二號櫃旁留下字條→『做沖正交易吧』
因為沖正後代表著客戶沒有提款,沒有質借息,更不必寫存款單!
(只是櫃員們要寫報告為何要沖正)
反被二號櫃白眼,其他櫃枱也不認同我的作法,
因為是客戶自己不清楚帳戶內存款,所以不該要求櫃員沖正
但我針對的是客戶沒有拿到錢,憑什麼要求客戶付質借息
雖然質借息對公司來說算收入,為了八塊而失去一位客戶非常不智!
最終的結果..二號櫃還是做了沖正!
也因為這個結果,我必須聽他抱怨半小時..
重點:聽歸聽,如果換作我一定會做沖正!
就是...單純的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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