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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隻獅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退休人員回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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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受益人
作者: ~~俐伶~~ 日期: 2011.08.04  天氣:  心情:
前幾天聽朋友說---她的姐姐保單繳費期滿了,原本受益人是給女兒。
 但是,這個做媽媽的也退休了,就跟女兒說---滿期金自己要拿七成,三成給女兒。
 女兒說:明明是我的名字,為什麼要給妳呢?
 媽媽:我年紀大了,我要當養老金!如果不是我辛苦的繳,妳那有這筆錢哪?
 兩個人說的都有道理,但是---事實呢??
 最後以五五分,母女從此撕破臉,不再往來。
 聽了真的很辛酸,當然親子之間為錢反目的,大有人在。
 但是這是可以避免的---請檢視保單,受益人還是那個二十年前你心愛的小天使嗎?
 只要是要保人,隨時都有變更受益人的權力。
 還有,像921地震時,我們就有個教案---
 有個人在東星大樓倒塌中死了。他的受益人,不是那個跟他一起死在飯店的女子!

也不是那個在家照顧小孩的家後!
而是那個早已改嫁多年的前妻。
 這讓那個可憐的未亡人,情何以堪呢??
 雖說--人死了就一了百了,但是活著的人,怎麼辦?
有句保險名言---
 "保險不是因為有人會死,而是因為有人還要活下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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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8-06 18:26
他, 77歲,台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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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05 22:08
她, 73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8-04 23:29
她, 70歲,新竹縣,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8-04 19:31
她, 67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8-04 11:04
她, 72歲,新竹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8-04 10:35
她, 69歲,台北市,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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